熊万成之妻尹行巧 |
吴大地之妻陈洪巧 |
政府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对邱兴华的伏法,受害人家属们似乎不太在意,他们没有因此感到太多安慰,他们不知道专家和学者间关于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的争论,也不关心何冉凤“讨说法”的举动。
记者在采访中接触了当地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他们虽然很同情受害人家属,但大部分人认为:“受害人家属的困难由政府解决缺乏依据。”
汉阴县民政局副局长陈世平告诉记者,在处理邱兴华案受害人家属遗留工作中,他们也很无奈和尴尬。
另外,陈世平说,政府部门即使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也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安康财政困难,全市10个县区,8个是国家级贫困县,2个是省级贫困县。政府本身财政就紧张,没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等待救助的家属们
除了4名香客,熊万成和其他遇害人都是铁瓦殿的工作人员,40岁的程仕兵和69岁的熊辉寿属于单身汉;宋道成与熊万成同村,一家几口人挤在几间破旧的房子里;被害人王宝堂62岁,妻子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现已享受农村五保户救助;被害人陈世秀67岁,老伴去世多年,二儿子患有轻度精神病。
2007年7月5日,记者从汉阴县民政局拿到一份名为《关于“7·16”案件受害人家属生活基本情况的调查》的文件,该民政局某负责人称,当地民政部门对邱兴华案受害人家属作了大量细致的安抚工作。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受害人韩阳富、罗朝兴、吴大地的家属至今没有享受到任何形式的政府救助。
文件中称,“受害人韩阳富的小儿子韩传名现年20岁,现跟母亲一块居住在汉中市汉王镇,韩传名在深圳打工”。而实际情况是:受害人韩阳富的小儿子韩传名患有智障,和母亲吴必联都无劳动能力,现以捡垃圾为生。
“受害人罗朝兴之妻韩明凤在‘7·16’案件后改嫁到汉中市铺镇新安村”,实际情况是:韩明凤并未改嫁,而是因生活所迫在山西太原的煤窑打工。
“受害人吴大地的妻、儿、女,三个人的户口已转入汉中市城固县文川镇居住”,实际情况是:三人的户口仍然在漩涡镇石庙村,一家人生活陷入窘境。
记者向汉阴县民政局反映了以上不实之处。
迄今,“7·16”血案受害人家属仅有3个家庭的子女得到了一笔社会捐助,今年3月29日,西安市铁一局学校了解到,3名受害人子女面临辍学,校领导发动2300多名师生募捐,4020元善款被分成3份,其中1340元交给受害人熊万成9岁的儿子熊伟堂。其余两份由汉阴县民政局转交给受害人罗朝兴9岁的女儿罗品英和受害人吴大地14岁的女儿吴兆琴。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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