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产业称经适房利润实际不止3%
日前七部委出台规定,经适房利润率不高于3%
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日前,七部委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
多家开发商看好经适房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
尽管3%的利润表面看并不高,但广州多家地产商均对经适房表现出兴趣。天河某楼盘的董事总经理表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根本不用愁,利润绝对稳定。加上目前地产销售情况非常不景气,成交量下滑,3%利润的吸引力仍不小。
光大花园董事副总经理陈洪志则表示,参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于房地产品牌的影响非常大,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贷款优惠吸引穗开发商
《办法》规定,经适房建设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宏展投资顾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程立志认为,政府的这些优惠,是吸引发展商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任何住宅项目都需要一定的商业配套,除了3%的利润之外,倘若开发商业建设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商业部分的利润远不止3%。
建议加大经适房比例
《办法》还规定,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满5年转让,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该办法在销售和流通渠道严格控制,可防止有人利用经济适用房来炒房获取暴利,而政府可优先回购可让低收入者实现居住愿望。
据了解,去年广州市已开工建设的新社区住宅7633套预计在今年底竣工交付使用。今年计划再增添的14个新社区建设项目将合计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2.3万套。
韩世同认为,广州这2.3万套保障型住房包括了限价房、廉租房,甚至拆迁户补偿房,真正的经济适用房占的比例非常小。他建议,广州应该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商参与。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经济适用房都是由政府委托承建商来建设,“这缺乏专业技巧,而发展商有这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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