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13日电(记者杨金志、蔡玉高)时值岁末,一部已经公布、尚未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华为员工集体辞职事件、沃尔玛裁员事件沸沸扬扬,全国总工会大规模调查“势大力沉”,立法机关、专家学者的诠释解读不绝于耳。
这在我国以往的社会生活中颇为少见。
全民关注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的一个典型的法治事件,折射这一年的法治建设全貌。
200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今年立法计划,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现行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一批新法律,确保提请审议或通过20件法律案。根据这一立法计划,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到年底,我们审视这份“成绩单”,可以看到一批重大法律如期通过审议,得以公布或者实施。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其中于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其草案在此前几年里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创下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此后,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相继通过审议并公布,这些法律均将在2008年内实施。
通过这些法律,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轨迹,聆听到法治进步的足音。
首先,法律贯彻宪法关于保护公私财产权的规定,致力于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这一点,在物权法中得以充分体现。土地承包期满可继续承包、满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小区车位车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保障业主“阳光权”和“通风权”……这些“焦点法条”直面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给出响亮明确的支持,成为公民保障自身利益的最大底气。
其次,法律致力于保障基本人权,特别是劳动权和就业权。劳动合同法为什么如此牵动人心?就在于它将把劳动者和用人方带进全新的劳动关系时代。无固定期限合同、同工同酬、辞职权、经济补偿金等新名词令人心情激荡,也让人产生误解和规避。但是,一部法律能成为社会热点,正说明了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强大影响力。就业促进法则规定了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将促进就业纳入财政计划,规范职业中介市场,禁止“乙肝歧视”、侵害孕产妇权利等就业歧视行为,确保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权。
再者,法律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部城乡规划法,与以前的城市规划法仅一字之差,意境大有不同。城乡规划法把乡村纳入国家整体规划,这在国家立法层面上是第一次。这一变化说明中国正在努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新农村建设,以法律的手段实现城乡统筹,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反垄断法受到关注,则是因为中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出现垄断影响民生的情况,石油巨头囤积居奇、电信资费居高不下等情况亟须有所改观,法律的公布实施则提供了最佳依据。
法治进步,是当代中国不可阻挡的潮流。今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召开,大会工作报告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细节”: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