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兵 通讯员安靓怡姜山)2007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5件,被法院采纳199件,采纳率为92.5%,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民行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2007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15件,被法院采纳199件,采纳率为92.5%,位居全国首位。该省各级法院再审审结抗诉案件298件,其中改判161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0件,调解64件,改变率为79%,高于全国平均值10.3个百分点,改判率54%,高于全国平均值13.2个百分点,办案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针对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检察院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用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继续开展同级监督;尝试开展民行监督关口前移工作;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的方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