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老人可享受无偿服务
本报讯(记者葛西劝、徐华、张艳红)日前,保定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全市第一批20余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即将启动。
据保定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王荷丽介绍,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2%以上,特别是老城区的一些社区,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三分之一。而养老机构床位数仅为每千名老人2.4张,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而居家养老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多数老人认同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破解养老难题的重要出路。
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主要采取日托服务和上门照料两种形式,服务内容包括购物、送餐、陪护、医疗保健、健身娱乐、精神慰藉等。日托服务就是通过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爱心助老站),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午休、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上门照料服务则由专业服务人员或社区志愿者上门为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服务。服务收费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有所区别,其中社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或扶养人)、低保老人、特困残疾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较困难的老人可享受无偿服务。
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将纳入社会公益性岗位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经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鼓励社区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通过建立“老年人互助组”等形式,开展社区老人互助活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首先在老年人相对集中的社区进行试点,再逐步向全市推广,首批20余个试点社区的“日间照料室”将于10月建成。同时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50%以上的社区建起3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并实现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