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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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小学生卖淫”案多名证人将不出庭作证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今日开庭
张安芬被指控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刘仕华被指控容留卖淫罪,律师或作无罪辩护
今日上午,闹得沸沸扬扬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将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仕华和他的“妻子”张安芬将同时受审。法院以“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决定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
检方指控:“夫妻”容留女儿卖淫
从今年6月8日,刘仕华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9月3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此案被移送五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4日检察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3日五华区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案中,张安芬为第一被告人,涉及两项罪名——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而她的丈夫刘仕华只涉嫌一项罪名——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间,张安芬与刘仕华合谋,让刘仕华女儿刘某从事卖淫。经刘仕华女儿刘某同意后,张安芬与刘仕华在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期间,先后在五华区王家桥村不同的地方共租了4间出租房,容留刘仕华女儿刘某从事卖淫活动。
张安芬之所以多了一项罪名,是因为“张安芬为刘仕华女儿刘某介绍卖淫一次”。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张安芬共构成容留卖淫、介绍卖淫两项罪名。
此外,如果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的话,刘仕华也许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因为在1997年4月刘仕华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贵州省毕节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4年2月才减刑释放。
代理律师或将作无罪辩护
在开庭前,网上舆论都预测张安芬和刘仕华的代理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其代理律师之一的许兴华律师。许律师说,由于临近开庭,是否作无罪辩护确实不好说,“明天在法庭上就知道了”。
而另外一名律师常伯明于11月4日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难以抉择的辩护》的文章。他说:“对于是作有罪罪轻辩护还是作无罪辩护,辩护的要点在哪里这样的问题,我却无法告诉他们,可能很多人难以理解,快开庭了,律师还没有定下来怎样辩护,让人难以理解,客观地讲,最后下决心怎样辩护,还得等见到刘仕华、张安芬以后才能确定”。
常律师称,在他最后一次会见刘仕华时,刘仕华仍坚称自己无罪,张安芬也一样。但是根据他们掌握的相关信息,刘仕华,张安芬肯定要判有罪的,如果认罪,会得到轻判,处缓刑,如果不认罪,会给法院将来的处理带来不便。“当然,对案件将来前景的预测,我在上次会见刘仕华时也向他作了介绍,但他坚称无罪,称没有收过女儿卖淫的钱,没有租房让女儿卖淫,一时让我难以抉择。”
昨日,代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刘仕华,并在张安芬(取保候审)的带领下,去会见了正在收容教养的刘仕华的女儿陈艳(化名)。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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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警方缺乏证据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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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警方承认执法粗暴引冲突 | 检方彻查是否曾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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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官方通报称两小学女生并未卖淫 只是被换上卖淫者衣服 系人为造假
7月12日: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续:当事女孩父亲被批捕 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7月16日:昆明小学生卖淫案追踪:事实成立 当事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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