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房中房”产权分割?一房领“多证”早已行不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3日16:08
  “房中房”可否通过房产分割合法“洗底”?

  最近记者接到读者查询,称一套房屋已分拆成两间独立的房屋,是否可以到房管局做房产分割,一个房产证分出两个房产证?在严厉打击“房中房”的今天,这个念头无疑是异想天开。不过据记者了解,以前的确曾有人通过中介可办到,但现在已基本上不可行。这名读者的问题又衍生了以下系列问题,两套物业只出一个房产证,是否可再变成两个房产证?两个房产证是否可以合二为一……记者本次专门研究一下房产证如何“分合”。文/图:记者李凤荷

  钻空子,两套变三套

  现在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房中房”,在几年前是投资者眼中的恩物,米小姐也是看中“房中房”的可观利润在2006年购入一套大单位,分拆成三套单位出租。与目前大部分“房中房”业主不同的是,她当初通过中介已为每套单位顺利出证。

  据米小姐介绍,她2006年初买了这套150平方米的大单位,该房子是两套单位打通而成,作为房改房分给原业主,原业主持有一个房产证。她以近4000元/m2的价格盘下该单位,促成交易的中介当时拍胸口答应帮她做房产分割。米小姐买下房子后分隔成两套两房一厅和一套一房一厅。2006年年底,在中介帮助下顺利取得3个房产证。据她回忆,当时交了3500多元的服务费,但3套房产在房管局作房产分割的收费加起来不过几百元。

  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7年前房管局与规划局的部分职能由一个部门履行,不排除内部人士通过某种操作帮米小姐心想事成。米小姐表示,因为2007年后这种操作已被停止,她目前3套房屋为她带来9%的投资回报率,且4000元/m2购入的房产目前已升值一倍多。

  据地产人士透露,即使是在2007年前,未经报建而改动房屋间隔,再出独立房产证,这种操作也是不被允许的。中原地产市场部人士表示,一般的“房中房”业主不要妄想通过拆分房产证的方法“蒙混过关”,因为私自改建房屋内部结构,分隔多个厨厕,会引起房屋安全问题及治安、消防等问题,政府部门是不会承认这样的违章建筑,更不会给其办理房产证。

  业主如果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把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如出现安全、渗漏等问题,需要负上相关的责任。

  两套出一证,可以恢复两证

  地产中介人士表示,本来属于两套独立且有规范间隔的房产,因福利分房或房改原因或开发商特别设计而出一证,只要两套房产室内间隔没有改变,是可以合法恢复两个房产证的。

  合富置业营运中心总监黎意诵表示,业主可从开发商处调出原始报建图,申请重新测绘,并向公安局索取地名证明,再提交到房管局申请房产分割。据了解,锦城花园部分单元是单位房改房,由于部分员工可享受的住房面积较大,当时也是把两套单位出一个证来发给这些员工。后来,这些业主想出售房屋时,因面积过大而遇到困难。中介建议先做房产分割,再作出售。锦城花园业主从提出房产分割到出新证,历时3~6个月不等。

  满堂红法务部负责人许彦斐表示,若房产证上清晰载明两套房产的门牌号,附图上也附上两套房产的平面图,那么拆分过程更加容易,连规划局都不用跑,直接到测绘所提出测绘申请,再到房管局做房产分割即可。房产证分割,从程序上主要涉及房管局和规划局两个部门。房产分割的程序是存在的,但若房产分割非出于正当理由,很难获得规划报建。

  两证合二为一,没有意义

  汇瀚按揭高级业务经理莫静表示,就两套以上的二手住宅房产证合并为一的情况目前较少见。如果业主要将两套或以上物业的房产证合并,必须是同一楼层相邻单位。若业主日后想拆分该物业出售,交易过户手续会比较繁琐。

  满堂红许彦斐表示,市场上多做的是房产分割,即房产证拆分,原因是小户型出手容易,且按照国家规定144平方米以上属于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转让要缴纳的税费比普通住宅要多。两证合一,反而可能引来高昂税费以及阻碍日后转手,因此实际中很少人采用。

  交易贴士:房产“多证”要留神

  同一房产多个房产证的情况也存在共有房产上。西关大屋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中原地产市场部人士提醒,一般共有财产分两种类型,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即所有共有人不分额度的共同占有,如夫妻共有财产。按份共有,一般是以多个购房人出资比例来确定各人占有的份额,房产证上会列明个人所占份额。买家如想买此类物业,为避免出现纠纷,应取得房产证上所有产权人同意才能交易。

  满堂红许彦斐表示,她曾了解到一个房产诉讼案件,业主也像米小姐一样买下一个房产,私自改动间隔后也从房管局取得两个房产证。买家买下其中一套物业后发现水渠有问题,由于看楼时旁边那套还未出售,故此水渠问题没有显现,及至两套都出售并有人居住时,房屋间隔的漏洞才显现出来。由于水渠始终修理不了,这位买家遂以房屋无法实现居住功能为理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