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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贵州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的调研报告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1日10:34
  在今年2月27日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贵州省迅速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地按照中央用三年时间解决“难点村”的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本地区“治理"难点村"工作方案”。随后,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于3月19日和5月5日先后下发了《贵州省2009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省村发[2009]1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省村发[2009]2号),明确要求把“难点村”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并对“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7月23日至25日,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指导组深入黔南州都匀市、独山县、荔波县,对“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深入“难点村”进行了实地调研。7月30日,全省“难点村”排查摸底工作全部结束,省、地、县三级都建立了“难点村”台账。8月21日,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贵州省“难点村”摸底排查统计表》。

  为推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开展,9月17日,省委组织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联合召开了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中组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深入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从调查的情况看,贵州省“难点村”治理工作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特点:

  一是对“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位。治理“难点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此,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各地都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村民广泛参与的“难点村”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贵州的“难点村”治理工作有了统一的思想基础。

  二是对“难点村”治理工作真抓实干,进展迅速。“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贵州各地就迅速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加以实施。7月底之前完成了全省“难点村”排查摸底工作,并第一个上报民政部。

  三是把“难点村”治理工作与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治理推动建设,以建设促进治理。“难点村”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也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就治理而治理,为治理而治理是无法实现标本兼治的。因此,贵州省在“难点村”治理工作中强调在建设中治理,在治理中建设,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遵义市通过推行“四(富、学、乐、美)在农家”创建活动,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持了农村社会的繁荣稳定,也促进了“难点村”的治理。

  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贵州省明确提出做好“难点村”工作,县乡是关键,县、乡两级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县乡两级要把“难点村”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将“难点村”治理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把治理“难点村”纳入学习实践活动。荔波县还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乡镇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为了全面掌握“难点村”的基本情况,各市、州、县按照省里的统一总署,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乡镇、村、组,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认真分析“难点村”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等。通过调查,全省共有“难点村”542个,占全省村总数的3.13%,涉及9个市(州、地)、63个县(市、区、特区)、374个乡镇(街道)。其中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的村有107个;村级组织较弱涣散,村遗留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不满,长期上访的村有183个;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长期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村有162个;治安案件频发,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群众缺乏安全感的村有19个;环境脏乱差,村容村貌极差的村有102个,存在其他难点问题的村有70个。

  (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为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贵州省要求各地制订治理方案时做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治理方法,“一村一案”、“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同时,在省里出台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工作方案》中针对不同类型的“难点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遵义市在建设好规范化的村务公开栏的基础上,还实行了村务“点题公开”,丰富了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难点村”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抽调力量,集中整治

  贵州省要求以县、乡为主体,集中精力,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派驻到“难点村”帮助指导治理工作,并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在治理工作中,每个“难点村”要有1名上级党委或政府领导联系或驻村,从抓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和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开展“难点村”的治理工作。

  (五)强化问责,加强督察

  贵州省采取派工作督导组、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不如实排查上报“难点村”的,一经发现,通报批评,责令补报。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补课。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出于个人利益考虑,不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失职渎职,构成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月23-25日,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指导组深入黔南州都匀市、独山县、荔波县,对“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深入“难点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全省各级都已建立“难点村”治理台账,要实行销号通报制,做到了治理工作不达标,帮扶工作组不离村。

  (六)建立机制,动态管理

  贵州省建立和完善“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预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经过整治并已经销号的“难点村”,实行跟踪检查,对反弹的“难点村”进行重新治理。

  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

  1.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难点村”产生的原因复杂,涉及面广。贵州省542个“难点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类:一是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二是村级组织较弱涣散,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不满,长期上访;三是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长期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四是治安案件频发,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群众缺乏安全感;五是环境脏乱差,村容村貌极差。因此,在治理工作中单靠民政部门的力量太有限,如果不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很难彻底治理“难点村”。

  2.基层民政局负责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不足,经费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开展。贵州省县一级民政局没有专门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部门,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收养、民间组织、殡葬等工作大多放在一个股室,由一个人统管,在地、市、州一级大多也只有1—2个人,对应着省里的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处,因此人手严重不足。基层财政紧张,也很难挤出经费用于治理“难点村”。

  3.一些地方的村集体经济空白,开展各项活动困难。贵州省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尤其是偏远的贫困山区,很多村委会基本上没有集体积累,“空壳村”现象比较普遍。村集体的“空壳”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村务公开的投入,造成了一些地方村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内容不全或者没有可供公开的东西。

  4.一些地方村干部结构老化,村级组织后继乏人。治理“难点村”,关键在县、乡领导,基础还是在村,核心还是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尤其是党支部班子建设。近年来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对年青有才的人仍然缺乏吸引力,他们大多外出务工经商。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的待遇低下,年轻人更是不愿意出任村干部,从而导致村干部队伍缺乏新鲜血液,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开拓精神,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群众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一些村民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眼光,对公益事业不关心、不支持,民主管理工作与自己的利益有关的就去关心,就积极参与,而与自己利益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则不愿意过问。少数村民觉悟不高,损公肥私,觉得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

  (二)建议

  1.在各大媒体做好“难点村”治理宣传工作,同时在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来信来访接待中心,健全举报网络。

  2.将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若干巡视组赴各地不定期巡视“难点村”治理工作。

  3.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难点村”治理工作观察员,强化对“难点村”治理的外部监督。

  4.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每个成员单位负责联系一个县,建立“难点村”治理动态观察和长效机制的联系点。

  5.明年四、五月份召开“难点村”治理转段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

  6.为全面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面上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评比,同时,每年表彰一批在治理“难点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于工作特别突出的,可以记一等功、二等功或者三等功。

  7.将“难点村”治理与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在“难点村”治理工作中一手抓村庄治理,一手抓社区服务,两手都抓,两手都硬,以村庄治理促社区服务,寓村庄治理于社区服务。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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