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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意来把决策第一关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25日09:03
  备受关注的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终于有了权威答案:12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主动约见番禺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正式宣布了项目停止的消息。

  在会上,谭应华说,以前政府的决策流程是,先选址、立项、再环评等,现在应该将征求意见摆在最前面,“不仅仅是垃圾分类,今后所有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问题,一开始就请大家参加。”

  民生工程先听民意,这是谭应华在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风波中总结出的教训。而这值得所有决策者们借鉴。

  当前,决策与民意之间有这样的一种纠结:决策者们往往抱怨——这明明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为何招来一片反对之声;而百姓也同样在质疑——民生工程为什么不倾听民声?“垃圾处理是大家的事,不只是政府的事。”这是谭应华当天的反思之语。既然是大家的事,就理应倾听大家的意见。但实事求是地说,时下还有很多决策者尚未意识到这一点。在很多所谓的民生工程中,往往是决策者们胸脯一拍、大笔一挥,就仓促上马。尽管他们都抱着造福于民的良好意愿,但最终却得不到百姓的赞誉。在司法上,程序的正义尤为关键。而在民生工程中,程序的正义同样重要。毕竟,民生工程动用的都是公共财政,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

  当然,也有决策者说,我是尊重民意的,比如什么什么市政项目,都是公示并让百姓评议后才实施的啊!确实如此。但现在看来,这样做远远不够。民意是决策的前提,而不是决策的追认。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再让民意加把火,那民意也就只能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这也是很多听证会上,百姓质疑“被代表”的原因所在。

  网络时代,民意与决策之间,沟通的渠道已空前通畅。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消除人为与机制的阻隔,让民意参与决策。不管是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的叫停,还是前不久电动摩托车新国标的暂缓,体现的都是决策者对民意的尊重,反映了社会的民主与进步。值得进一步深思的是,与其让民意对决策进行事后“纠偏”,不如将民意引入决策过程,由民意来把好决策第一关。

  为民服务的政府,追求的是让人民满意的政绩。但让人民满意,首先得让人民同意。这不仅需要决策者的意识转换,更需要决策机制的革新转变。《庄子·说剑》中说,“中和民意以安四乡。”对今天的决策者来说,民意的支撑与评判,既是决策是否科学的最重要的保障,也是决策是否科学的最重要标准。(翟慎良)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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