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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耕地“非自愿被流转” 49户村民告区政府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09日09:02
  中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李谦实习记者李明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6分报道,四川宜宾五粮液酒厂西大门外,有一个红岩村。昨天(8日),这里的49户农民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事情的起因是:政府打算在这里建一个生态公园。

  昨天早上九点,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土地行政诉讼案。宜宾市红岩村49户人家的100多名农民一纸诉状把红岩村所在的翠屏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在原告方6页的代理意见中,出现频率最多的字眼就是“非自愿”和“土地流转”。从被告方递交给法庭的《证据目录》中记者了解到,作为城乡结合部的红岩村,正在搞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通俗地说,就是这里260多户农民的宅基地和300亩耕地将被用来建设成城市绿地,也就是拆除村民们的宅基地和耕地,在上面建一个生态公园。

  村民:我们农民就是以土地为生,你造的生态公园不能把我们的地拿走,土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

  村民唐均标一家三代在这里已经生活了60多年。让他离开这片土地,他从心里感到不舍。为什么要让这么多农民失去土地,去建一个生态公园?生态公园非建不可吗?记者来到红岩社区城乡统筹项目工程指挥部,这里的办公室主任、也是红岩村所在的安阜街道办的周主任告诉记者,这个项目的大背景,和五粮液酒厂有关。

  周主任:它是五粮液的西大门,有一些房子,都很凌乱,没有规划。五粮液的围墙以外建美化区,为五粮液整个生产环境创造比较良好的空气质量,这个项目的大背景是这样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红岩村七社就距离五粮液集团西大门的围墙不足五米,这里农民原本的宅基地已经被拆成了一片瓦砾,废墟中一幅巨大的广告牌上,喷涂的是生态公园的彩色规划图。按照2009年3月翠屏区政府拟定的《红岩社区城乡统筹项目实施方案》,整个公园的规划面积是210亩。

  周主任:农民把土地流转以后,才能建公园。

  正是周主任提到的土地流转,引起了红岩村部分村民和指挥部的矛盾。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红岩村部分数量村民显然不愿意土地被流转。

  村民:我也不愿意土地流转。

  村民们介绍,生态公园项目规划以来,红岩村从未开过一次村民大会。通过按手印表示同意流转的协议,并不是大家都愿意。这个说法,记者在红岩社区城乡统筹项目工程指挥部周主任那儿也得到了证实:

  周主任:我们正在做这项工作,基本上有50%多的人已经签了。

  在昨天的法庭上,农户的代理律师赵三平强调,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应是农业部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流转不仅承包方必须是自愿,而且受让方不能是政府,只能是农户或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那么眼前的这个项目,流转双方又是谁呢?

  在翠屏区政府,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引来在场七、八个官员的集体静音。片刻之后,安阜街道办事处邹书记开了口:

  邹书记:农户把经营权统一流转给集体,然后集体按照项目指挥部流转给街道。

  我国《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红岩村菜地变公园,土地的农业用途是不是就此发生变化了呢?对此,红岩社区城乡统筹项目工程指挥部周主任说:

  周主任:这个是我们政府出钱,土地的用途没有变化。

  农民种植豇豆、四季豆、莴笋、油菜的菜地,如果变成公园、绿地,真的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显然不同意当地政府的看法:

  王锡锌:当然变化了,用作公园的话,公园的用地实际上就是属于市政的,你不能在农民的土地上把它变成公园。市政用地的话,按照程序要通过规划进行征收,所有权应该由集体变为国家。

  土地流转必须农民自愿,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受让方不能是政府,红岩村这个工程在这几个关键点都触了红线。事实上,我国土地流转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开始实施起,就一直在进行着。它的初衷是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增效、增收,挖掘土地最大潜力。但近几年,在一些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征地、再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对非农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流转等问题也一直存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认为,目前法律的规定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

  韩俊:个别地区存在着农民土地“被流转”的现象,最根本的是自愿的原则,不能片面强调这个事情要由政府来主导,如果政府主导,无视农民意愿,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偏差。

  采访中,村民周玉香告诉记者,她家不到一亩地,现在收入近两万元,一年种四季并不觉得累;可一旦土地被流转,流转费是一年一亩地一千五百元,这个正供着家里两个孩子上大学的母亲,不知道怎么支付两个孩子加起来一年八千块钱的学费。

  在生态公园的规划图上,郁郁葱葱的公园绿地旁还有几排漂亮的楼房,它们沿岷江依山而建,称得上是“江景房”。那是翠屏区政府按照每人50平米的标准给农民们建的90亩“集中安置房”。看着这张图,记者和指挥部指挥长、翠屏区副区长李川探讨起这些农民的未来:

  记者:如果农民还想自己种地怎么办?

  李川:中国可能没有这么多土地吧。如果不通过这种方式,居民怎么转换身份呢?如何融入城市呢?

  在一份翠屏区政府2009年的10号文件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段话:到2015年,通过努力,争取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到40%以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其实土地流转的背后,包括宅基地整理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利益的调整,作为政府来讲一定要重视农民利益,不能以流转的名义、不能以统筹城乡的名义把农民的土地统没了,防止走形变样。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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