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法依法治理谱写精彩华章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22日12:43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
“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充分发挥了普法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全省各级普法教育部门以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突出重围”,为浙江省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
制度建设
确保成为“硬任务”
“普法是"硬任务",不是"软指标"”、“依法治国,怎么强调普法的重要性都不为过”……从省委主要领导到普通干部群众,“普法是全社会的责任,参与普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的观念在浙江已深入人心。
五年来,浙江省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夯实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教育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各级人大、政协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普法重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种社会资源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据省普法办介绍,目前浙江全省农村、社区有义务普法宣传队16500多个,普法宣讲员和联络员63000余人,法律志愿者30000余人。五年来,省级普法经费达2400多万元,各地普法经费累计达8850万元,部分县(市、区)人均年度普法经费超过1元。
与此同时,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实现了普法制度化;对“五五”普法规划进行任务分解,确定了16项重点工作、38个任务目标,每项任务都落实了牵头部门和协调部门,实现了普法规范化。特别是今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对象、责任主体、工作机制、考核奖惩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整合资源
有效提升普法实力
浙江省“五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实现了工作方向和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树立了普法工作要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提升实力、要在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工作互相融合渗透中增强活力的工作理念。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中具有保障性职能和建设性作用“双重职能”。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组合拳”,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中练就过硬本领,才能更好地展示普法工作的价值和作用。
为增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浙江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送法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编写出版了《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法律辅导读本;开展了“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巡回宣讲等专项活动。
2008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59场,开展法律咨询352场,举办防范和化解危机法制讲座120多场;举办律师公证服务企业巡回宣讲报告会112场;参与了131家企业的清算、重整和重组等法律事务,为200余家破产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债务纠纷,标的额近400亿元,涉及4.5万余名职工的权益保护;对9118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向企业发放风险提示函1万余份,发现企业各种风险和漏洞2100多个,出具法律意见书4086份,为企业消除了大量潜在的法律隐患。
干部学法
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五五”普法期间,浙江省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建设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凡参加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省委组织部按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的规定,折合为5个学分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作零分处理。
2008年,浙江省在全国首开先河,以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实施了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共有1142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省委书记赵洪祝对此评价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这是必须做到的。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作为公务员,就一定要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和自己本人职责工作相关联的知识更应该好好地把握。
2009年,浙江省又开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网上答题系统,13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提升质量
实现普法新的突破
“五五”普法期间,浙江省坚持“普治并举”,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把深化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作为不断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去实施。
以提升创建质量为目标,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改“指标分配制”为“自愿申报制”,改“一刀切”的指导标准为“分级指导、逐步推进”。许多地方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列为党委政府责任,并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考核。
作为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民间中小企业居多。2008年,浙江省将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机制引入规模企业,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并开展创建试点工作。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与企业现已开展的各类专项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现有资源,丰富创建内容,强化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协同推进。
目前,浙江全省有90%的县(市、区)部署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100%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依法治企”活动,先后有823家各级企业被授予县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验收标准
注重普法实际效果
“五五”普法即将迎来总结验收。在不久前召开的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提出了这样的工作要求:
“普法教育搞得好不好,最终要靠实际成效来说话、论英雄。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普法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不仅要看开了多少会议、发了多少文件、搞了多少活动、落实了多少经费,更要看这个地方的矛盾纠纷是不是得到及时化解了,安全生产事故是不是下降了,群体性事件是不是减少了,社会治安状况是不是好转了;更要看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是不是提高了,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是不是提高了;更要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是不是增强了,缠访闹访、涉法涉诉信访是不是减少了,等等。只有牢牢抓住这些重点问题进行认真考评,才能真正反映出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普法工作成效,才能抓住了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关键。”
在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中,专门设置了“工作成效”项目,并且在评分指标中突出了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行为合法性等内容的考核,同时规定“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决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被列为“五五”普法先进评比的“一票否决”项目。
浙江省“五五”普法实践所呈现出的鲜活的“浙江经验”和“浙江特色”,使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普法事业中,浙江的普法工作将如同波澜壮阔的钱塘江大潮一样,谱写更加雄壮、动人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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