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狱的人必须要有人接
主持人:这是在公、检、法、司这个层面。我们在把这些老病残服刑人员放出去之后,其实还要跟整个社会层面有一个互相的协调。江西省司法厅是怎么来做这件事情的?
马承祖: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后,我们考虑最多的就是这些人出去之后,步入社会,怎么衔接得好?怎么帮得好?怎么让他们在社会有业可就、生活有着落,不再重新犯罪?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强安置帮教和无缝对接工作。
首先,我们要做到释放出去的人员,不管是老幼病残,还是刑释解教人员,都必须有人接。要么就是亲属接,要么就让当地组织派人接,如对“三无”人员,我们就要求司法所或村委会、居委会派人到监狱来接。这有什么好处呢?这个环节衔接好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一个人服刑几年出来,社会变化很大,甚至包括回家的路都不知怎么走,这样在他回归时,有人接就可能影响他的后半生。因为过去很多出狱的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外面流浪去了,这就很容易走上重新违法犯罪之路。所以,我们从去年开始就要求对出狱的人必须有人接。
第二个,出来之后不光要有人接,也得有人帮、有人安置。比如,帮他上户口,帮他落实责任山、责任田,帮他落实低保、社保、医保,帮他找工作,这都是我们需要协调的事情。当然,这个事情由司法厅一家、一个系统是做不好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为此,我们在省综治委的支持下,我们会同省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11个成员单位,联合出台了一个文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提出了建立包括衔接在内的九大机制等政策措施,由省综治委印发全省执行,共同把这件事情做好、做实。比如,刑满释放人员如果想自谋职业、做点生意,工商部门,凭释放证就要免费给他注册登记,税务部门就要给他免税。又比如,民政部门、人保部门还要解决低保、社保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都要解决五保户或送养老院。这个事情是一个全社会都必须关注的问题,因为这一部分人步入社会后本身是一个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加上有时还要受到社会的歧视,他们如果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关爱和帮助,就很有可能自暴自弃,甚至重新违法犯罪。如果能把这些人方方面面的问题解决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去年以来,我省从宽出来的1396人至今没有一个重新犯罪的。
困难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基础薄弱
主持人:在这个事件推行过程当中,咱们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马承祖:我们遇到的困难,首先还是社会的理解。其次是我们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目前基层司法所,一是人员严重不足,大多司法所由于受行政体制限制,仅有1名工作人员;二是经费严重不足,这样的现状确实难以满足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需要。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咱们司法所在一些地方现在还在想把整个乡镇、街道都覆盖过来,现在能实行全覆盖吗?还有他们的待遇怎么样?能招到一些有能力能完成任务的人吗?
马承祖:现在司法所情况是这样的,和过去比,每年都有进步,进步在哪些方面呢?一个是落实了司法所所长的副科级待遇问题;第二个是经费在增加,中央和我们省里都加大了政法专项经费的转移力度;第三个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和硬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省1362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基本上都是新建的。目前的司法所都是行政体制,由于受行政编制的限制,现有工作人员有限,但为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地采取了很多措施,有的增加事业编制,有的聘请临时人员来增加工作力量,但最终解决问题,还是要增加编制。
主持人:司法所的建设要达到怎样的一个目标呢?
马承祖:建设的目标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问题要落实;第二个是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要落实,实行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第三个是每个司法所要落实三到五个人的规模。这个问题司法部很重视,经过努力,我想三至五年这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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