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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一年后赔偿款终落实 肇事者孩子也曾遇车祸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10年06月25日08:26

  “董律师免费帮我们打官司,不但帮着要回了赔偿金,还帮我们申请了资助款……”6月24日,太原市张家巷一个四五平方米的小杂货店,38岁的河南汉子李某眼中泪光闪闪。李某的儿子去年发生车祸,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的帮助下,儿子的治疗费总算有了着落。

  车祸发生一年多钢钉还没取出

  10岁的小杰,是李某的儿子。他坐着一个小板凳,靠在陈列着一些旧书和杂志的货架旁。他上身穿着一件已经洗不出来的白T恤,下面是一条黑灰色牛仔裤,光脚穿着凉鞋。李某上前捋起小杰的右裤腿,记者看到一条3寸多长、筷头粗细的深褐色疤痕,从小腿底延伸过了脚踝。“这里的钢钉还没取呢!”李某把儿子的右脚掰转了一个角度,又指着右脚内侧脚跟部一块鹌鹑蛋大小的深褐色疤痕说:“这里取了一块肉呢!”

  李某说,因为脚“不得劲儿”,原本内向的小杰更不爱往外跑了。面对记者的提问,小杰不答话,只把头埋进双臂环住的两膝间。李某说,事故发生后,小杰晚上睡觉老发癔症,大喊大叫。

  2009年6月2日14时左右,小杰吃过中午饭去上学,出了张家巷子的桥洞,由东向西横过马路时,被从建设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过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倒。造成右胫骨下开放性骨折合并骨骺损伤,右腓骨下段骨折,右足跟内侧皮肤软组织缺损,右肘部皮肤挫擦伤。

  提到赔偿问题两家日子都困难

  交警认定,面包车司机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2009年8月1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面包车司机王某同意将从保险公司领取的交强险保险赔偿款10000元用于赔偿小杰的医药费,但李某必须同时放弃主张其余损失的权利。去年10月王某履行了协议。

  现实的问题是,第一次的手术费用已经花费了1.4万元,医院预计第二次的手术费还需要6000元左右。这与对方赔偿的10000元,还有10000元的差距,这还不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费。“撞了我孩子的那个人,俺也认识,就在前面那条巷子卖水果,家里有个二级伤残的孩子,也是被车撞的。所以没法儿弄。”李某说,出了事故之后,对方对赔偿的事一直不配合。可他和妻子从河南来到太原,也就靠这个小杂货店生活,还要养活3个孩子,日子很紧巴。

  公益律师帮忙追加赔偿4千元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辗转联系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董杰和贺刘锋。听取了李某的介绍后,律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对方答应增加赔偿款。同时,考虑到双方的家庭都很贫困,董杰律师还为小杰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1000元的小额资助款。

  拿到1000元小额资助款和追加的4000元赔偿款的李某,准备考虑带小杰回老家做第二次手术。本报记者 郭卫艳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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