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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履约金咋收咋用 铁西“立规矩”(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7月06日05:42

  本报讯 (记者李莉)小区里的物业公司收缴了居民一年的物业费后玩起了失踪,楼院没人扫了,安全没人管了,小区出现了无人管理的“真空期”。7月5日,记者得知,铁西区正式出台物业服务履约金缴存及返还管理办法,类似上述发生的情况在该区将从根本上杜绝。

  该办法规定凡经招投标中标企业及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企业,均要缴存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根据物业登记标准,该办法规定,等级物业小区的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与物业企业约定,但不低于以下标准: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低于5万平方米的证金不低于3万元,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不得低于5万元,总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的不得低于6万元,总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的不低于8万元,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10万元。非等级物业小区,由社区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与所在物业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保证金缴纳标准为该小区1-3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支出。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30日内,物业企业向小区办提出返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小区办在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企业多方核实后签字认定。对不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物业企业,该区将其列为不诚信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经业主大会同意,可解聘并重新选聘物业企业。

  面对无物业服务的小区管理“真空期”,小区办将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由社区负责接管,同时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弃管过渡期相关费用的支出。

  7月5日,几个大学生在北站候车室里合影留念。暑运以来,学生放假回家及旅游者增多,铁路部门增加车次及车辆来保证旅客的需求。

  记者李浩摄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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