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驰)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2%。7月15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以及增长的下线和上线均有所上涨。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对省内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冲击,经济效益增长略有波动,因此省人社厅对2009年的“指导线”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年,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指导线”均恢复到之前的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资料,2010年辽宁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分别比2009年增长了2%、2%和3%。
2009年全省没有公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果按照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729元,月平均工资为2310.75元。若在职工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各企业按照今年的指导线基准线增长工资,辽宁省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应增至约31056元,如按照指导线上线约为32997元,按下线约为29115元。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各类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规定发放的工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据实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有别于去年,今年省内各企业经济回暖,工资指导线也随着增高。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是企业涨工资的重要参考,普通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执行,效益好的和略差些的可分别参照上线下线执行。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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