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疑犯自赎”设计者:最终受益者是社会(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19日02:05
[提要]今年7月,宁波北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试验被冠以“以善代刑”的称呼引发争议。北仑检察院起草了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轻微犯罪可通过做义工而免于起诉。并表示这一机制创新的宗旨是,摸索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真正能做到去改变一个人,还使他不留下法律的案底,以便今后更好生活…[我来说两句][策划:“以善代刑”先别急着说不]
 今年7月,交通肇事司机王左在维持交通秩序,他若做好义工可被免于起诉
今年7月,交通肇事司机王左在维持交通秩序,他若做好义工可被免于起诉

  新闻回顾:宁波试点“以善代刑”制度 嫌犯当义工自我救赎

  核心提示

  今年7月,宁波北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试验被冠以“以善代刑”的称呼在媒体上出现,引发争议。北仑检察院起草了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轻微犯罪可通过做义工而免于起诉。

  由此,社会产生疑问。免于起诉是否会纵容犯罪?创新是否会为出现人情案提供便利?检察院是否“越俎代庖”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免于起诉能让疑犯真心悔过?一系列疑问涌向北仑检察院。

  北仑检察院表示,他们能理解社会因不了解而产生的诸多疑问,这一机制创新的宗旨是,摸索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真正能做到去改变一个人,还使他不留下法律的案底,以便今后更好生活。

  李江(化名)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起抢劫案的主犯。

  去年5月,17岁的他和4个朋友在网吧里玩游戏,因为游戏装备问题,他们把一个初中生叫到网吧,威胁他交出钱。

  李江当时只拍了下那个初中生的头,“把钱拿出来”。初中生拿出2500元。

  这5名高中生随后被以涉嫌抢劫罪移交宁波北仑区检察院。

  北仑检察院先对他们进行考察,期间他们必须接受社区的帮扶———在假期拔几次草。今年5月10日,1年的考察期满,北仑检方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这是目前北仑检察院正在试点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针对轻微犯罪对象。这也被媒体解读为“以善代刑”———通过做义工完成自身救赎。

  从去年5月至今,在北仑检察院,已有8起案件被列入“附条件不起诉”,共涉及12人。

  作为检察系统的一个宽严相济的司法试验,试点甫一推出,就引来许多质疑。

  质疑之抢劫重罪何不起诉?

  “给未成年人一次机会”

  “附条件不起诉”成为宽严相济政策的实践创新,以评定考察期内表现来决定最终是否起诉

  5少年抢劫案是北仑检察院实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目前受争议最大的一个案子。

  即便是在北仑检察院内部,也存在另外一种声音。

  有人认为,抢劫是较重的罪,抢劫的刑期是三年以上。5人抢了2500元,数额并不少,凭什么不起诉?

  北仑检察院的徐雄杰是该案的承办人。

  他认为,这关系着5个少年的人生。即使是判缓刑,他们的人生也会留下污点。交友、读书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包括结婚。

  当时,北仑关工委也致函检察院,希望能“给他们一次机会”。

  经过一次长时间的讨论,检察院重新走访相关单位,和家长重新见面。最终,在第二次讨论后,决定对这5名中学生暂缓起诉。

  “当时还没开始研究附条件不起诉的细则,所以只称之为暂缓起诉。”徐雄杰说。

  据徐雄杰介绍,当时对这5名少年设置了一段为期一年的考察期。期内,每个月,每个学生都要来见检察官,并交一份思想汇报。学校和社区也要进行帮扶教育。一年后,如果表现良好,再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后,检察院的徐雄杰除了讲法律知识,还开导这些孩子的心理。

  他看他们的报告,每次看到有错别字会很高兴。“这说明报告是他们实实在在自己写的,不是抄的。”

  去年10月,北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法学博士潘申明,接到检察长李钟交来的一个任务———“在宽严相济政策实践中创新”。

  今年4月,潘申明交出了一份“附条件不起诉”实施方案的第一稿。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个考察期,若其能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有悔罪表现,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5日,该方案由北仑区检委会讨论通过。

  5月10日,李江等5人考察满一年,经北仑区检委会讨论,认为他们有悔改,正式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质疑之不起诉会纵容犯罪?

  “会看其是否悔改”


  北仑检察院认为,这更多的是给了一种机会,对未成年人来说,这机会尤其重要

  “有必要吗?”宁波一所职业中学政教处的王主任对此并不以为然。

  他接触过很多未成年犯罪,看到他们一次次重蹈覆辙,“很多人是改不了的”。他觉得,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处罚已经比成年人轻,为什么要再设一道保护线。“宽容可能会带来日后更大的犯罪,这是不是一种纵容?”

  这也是潘申明所担心的。在制订细则时,到底什么样的人可以适用于附条件不起诉,也是检察院内争论的焦点之一。

  最终讨论认为判断的标准有三,一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人身危险性。

  在8个案子中,有一个案子经过了从准备公诉到附条件不起诉的转变。

  一个快递员到公司去送快递,公司没人,有一台电脑摆在桌上。他提着电脑就回家了。回家后,他的妻子对他进行了训斥。第二天一早,快递员到公司去还电脑,妻子到公安局替他投案自首。

  接到这个案子,潘申明准备起诉。后来他把这个案子告诉了检察长李钟。

  李钟认为,快递员已经有了投案自首的情节。最终这个案子重新被讨论。

  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北仑检察院为犯罪情节轻微做了一个规定:一般适用于,刑法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情节。

  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对象,主要适用于未成年、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的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越来越多。”徐雄杰说,其实大家都希望有一种途径,去减少青少年犯罪。

  直接起诉不见得是一种好的方法。他也接触过一些案例,“盗窃,进了监狱,出来了,又盗窃”,一辈子都在监狱里。

  北仑检察院认为附条件不起诉更多的是给一种机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机会尤其重要。

  这种相对概括的方式并不能明确判定哪个案件属于附条件不起诉。往往界限是微妙的。

  潘申明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判断一个案子是否需要附条件不起诉,会经过很多讨论。

    名词解释:附条件不起诉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人身危险性,认为可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详细]

  延伸阅读:宽严相济

    新华网报道:对何种犯罪要从“严”?对哪些犯罪要从“宽”?此次出台的意见给予了明确说明,对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要从严;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从宽,对老年人犯罪,要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从宽处罚。

  有公众担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执行,会使同一类案件在不同地区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或失于宽,或失于严。对此,意见特别强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全国法院还将从各方面完善对刑事审判人员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防止宽严失当、枉法裁判,以权谋私…[详细]

    相关评论:

    “行善代刑”尚需理性全面看待在中国香港及欧美国家,有“社会服务令”和“守行为”,当行为人的违法不太严重,不是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可以判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提供无偿的服务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行为进行管束来完成对其的改造。

    在“德”与“刑”关系上,重视道德教化作用,是有利于轻微犯罪人改过自新,促进社会稳定,减少和预防犯罪的。“行善代刑”是针对过失犯罪,而又有教育挽救、改正条件的,且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临时措施。但是,“行善代刑”若运用不当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会成为有钱有势的人开脱罪责的藉口,但这是立法滞后造成的。

  当然,“行善代刑”制度的适用在实践中缺乏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的支持。地方检察机关的尝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地采用或者上升为法律。来源:法制日报[详细]

    深度策划:“以善代刑”先别急着说不

    “行善代刑”是针对过失犯罪、而又有教育挽救、改正条件的,且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临时措施。把德刑结合起来,符合现代法治的发展方向,当然,要避免权力滥用,可能成为有钱有势的人开脱罪责的藉口就必须在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细则加以明确,并在执法和可操作性中予以加强和监督。

    在中国香港及欧美国家,有“社会服务令”和“守行为”,当行为人的违法不太严重,不是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可以判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提供无偿的服务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行为进行管束来完成对其的改造。因此,“行善代刑”突出人文化、理性化方式,把德刑结合起来,是刑罚向人性主义回归的具体体现,完全符合现代法治的发展方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英国最早在1973年《刑事法庭权力法》中创立“社区服务”的刑种。法官可以判令被告人进行无偿的社区工作,弥补因其罪行给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损害。我国香港的“社会服务令”条例于1984年正式通过,并在1998年扩展至区域法院、高等法院的上诉法庭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香港“社会服务令”具有补偿性及协助违法者复康的双重作用。根据此服务令,违法者须在空闲时间进行无薪社会服务工作,以补偿他们对社会的损害。[详细]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