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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案嫌犯称被逼供 遇害者父亲称其“魔鬼”(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2010年09月16日07:35
庭审结束之后,孩子父亲带着孩子的照片离开。
庭审结束之后,孩子父亲带着孩子的照片离开。

庭审之后,嫌疑犯被押回看守所,手里拿着自称的“被刑讯逼供证据”。

  深圳晚报记者 卜凡/文 陈远忠/图

  “他一开口说话,我就确定,那个人就是他!不管他当时用的是什么高级的‘变音’电话。”昨天,“南外学生绑架撕票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尽管是第一次见到犯罪嫌疑人邹春,第一次真切地听到他的声音,遇害学生家长易先生还是对他的声音确定无疑:“快一年了,那个腔调、语速一直刻在我脑子里,印象太深刻了!”

  尽管承认作案用的套牌车是他买的、小译(化名)遇害的出租屋是他租的,多张手机卡是他买的、索款电话是他打的,抛尸弃车也都是他干的,可邹春还是当庭声称:此案他只是受人指使,至于两位指使人,他则只知道其绰号,背景、电话一概不知。

  案情回顾

  11岁的他,来不及长大

  在公诉方的诉状中,犯罪嫌疑人邹春为勒索钱财,从2009年9月开始,先是购买了二手套牌车,又在宝安大庙新区租了出租屋,然后多方踩点,物色作案目标。

  2009年10月初,在南山科技园附近看到规律出入城市山谷的小译,邹春心中顿起歹念。2009年10月20日上午,踩点五六次的邹春将车停在小译与保姆分别后必经的路旁。看见小译走来,邹春佯装修车。待小译走近后,邹春就以帮助关闭车内灯光为由将他骗至后座,用铁链绑住小译脖子后迅速驶离现场。

  回到出租屋后,小译被邹春用橡皮筋捆住,皮筋的一端钉在柜子上。随后邹春给小译披上床单、戴上墨镜拍摄了照片及呼救视频,并详细逼问了小译父母的情况。

  此后邹春下楼停车,重新回来的时候发现小译已经挣脱捆绑准备逃走。在二人短暂的搏斗中,邹春掐住了小译的脖子,由于用力过猛,导致小译窒息而亡。第二天,年仅11岁,还来不及长大的小译被装进邹春买来的黑色旅行箱中,在夜色深沉中,跟几块瓷砖一起,沉入沙井一条污水河中……

  庭审现场

  “他简直是个魔鬼”

  昨天下午3点整,犯罪嫌疑人邹春被带进审判庭。他昂头、双眉微颦,眼角瞥向旁听席。旁听席的后方坐着几位他的亲友,妻儿不在其中。

  与此同时,早就坐在了原告席上,跟邹春年龄相仿的另一位父亲神情凝重。当邹春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脑海里蹦出三个字:“就是他!”他在警方调取的录像及照片上看到的,就是这个人。

  近五十人的旁听席上几乎坐满了。除了双方亲友、媒体记者、南山外国语学校的负责人也来了。被残忍杀害的小译的妈妈没有来。庭审间隙,父亲易先生有些颤抖着告诉记者:“我都受不了,何况他妈妈。”

  几个月前,沉浸在巨大的伤痛中的这家人曾接受媒体采访,孩子的妈妈王女士几近绝望地说,我们教育小译要守时、要有礼貌、要乐于助人,可也就是这些优良的品质反倒被犯罪分子利用,将小译一步步拖向死亡。“我都不知道我究竟要怎么教孩子了!”

  小译的父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名牌大学毕业来到深圳,十几年间升任重点企业高管,他们重视下一代的教育,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深圳梦”的样本。如今,因为小译的非正常离去,这个原本的美梦变成了一场永远无法抹去的噩梦。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记者注意到,同样作为一个父亲的邹春,和小译的父亲没有过一次眼神上的碰撞。对于邹春在庭上断然否认之前所做的多份讯问笔录,坚称自己是受人指使,不但没有亲自实施绑架而且小译被掐死的时候他也不在现场的狡辩之词,易先生说,“他简直就是一个魔鬼。”对于曾因抢劫罪入狱九年的邹春,“你不能用正常人的善意去揣测。”易先生说。

  庭审焦点

  邹春有无受到刑讯逼供?

  邹春作为犯罪嫌疑人在去年11月12日被警方控制之后,先后做了多份讯问笔录。在前几份讯问笔录中,邹春对其实施绑架的动机、具体的实施行为等一系列细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供述。然而在后来的笔录中,他翻了供,不承认自己实施绑架并杀害了小译。

  昨天的庭审现场,他提出,之所以作出之前的口供,是因为受到了刑讯逼供。为此,检方向法庭出示了邹春在看守所入所之后的体检医疗记录及同监仓狱友的证词,否认了邹春在进入看守所一周内,也就是邹春作出认罪口供期间,身体上有损伤的情况。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邹春当庭拿出一份新的证据——一份三狱友为其做的肢体有严重伤痕,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说明。证明上还按有红手印。然而,检方在看完这份证据之后提请法庭注意的是,从这份情况说明的落款看来,邹春的签名也在其上,而且三狱友的签名在邹春签名之下,也就是说,不能排除三狱友签名被冒用的可能。

  在邹春一再声称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检方还当庭播放了警方讯问的视频。视频中邹春上身赤裸,并无伤痕,邹春的状态也较为轻松,在讯问过程中,他甚至还伸手理了理发型。

  嫌疑人辩解

  绑架撕票另有两主谋?

  昨天,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之后,在长达一个小时左右的答问中,邹春虽然承认与绑架案密切相关的套牌车是他买的、出租屋是他租的、通讯用的手机卡、手机是他买的、索款电话是他打的、沉尸用的皮箱是他买的、作案车辆也是他开走丢弃的,但对于事先的踩点、绑架的实施及掐死小译,他都矢口否认。

  邹春辩称他是被绰号为“阿龙”和“广西仔”的二人指使、利用了。他说,2005年刑满释放之后,他在南山开了火锅店,当时“阿龙”曾带“广西仔”前来光顾。因为“阿龙”在此期间要邹春搜集饭店蚝壳作为装饰,所以有些熟络。后来,“阿龙”又让邹春帮忙寻找套牌的二手车,还让邹春帮他们租房子,而邹春则让“阿龙”帮忙介绍活干。然而,邹春说,案发之后,“阿龙”和“广西仔”的电话便打不通了,而他也几乎只知道两人的绰号,其他一概不知。

  作案用的车便是邹春5000元买来后来说是8000元卖给“阿龙”二人的。至于租房,邹春说当时他直接带“阿龙”二人上去他租的房子里看了看,就以2000元交给“阿龙”二人使用了。

  至于邹春之前为什么要在离家一公里以外另外租房,他辩称是因为家中孩子尚小,经常哭闹,而他身体不好,所以要过去午睡。然后,让人疑惑的是,有着“如此正当的理由”,邹春却瞒着妻子。在其后法官的问话中,他说妻子对他在外另租房的事情并不知情。

  昨天的庭审由于时间有限没有进行完毕。小译的父亲最后发言,他特别提醒法庭注意,在侦查过程中,警方曾经给他看过一张小译被绑架一小时之后,涉事车辆行驶在107国道上的一张照片。从照片上看,当时车里就坐了2个人,一个是穿校服的小译,另一个就是今天出现在庭上的邹春。

  随后,审判长宣布此次开庭到此结束,此案的开庭日期另行公布。这张关键的照片会在下次庭审中亮相吗?邹春所言的“阿龙”和“广西仔”究竟是其虚构,还是真有其人,我们将继续关注。

  不管怎样,易先生依然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坚信不疑。昨天的庭审现场,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相信,法律一定会给我们、给社会、包括他,一个最公正的判决。”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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