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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银行停三套房贷 非首次购房契税减半(图)

来源:北青网
2010年10月09日09:00
摄影 安心

  本报讯 9月29日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新的房贷政策后,各银行已经全面实施。记者昨天从工行、建行、招行、北京银行等了解到,这些银行已经开始按房贷新政严格审批、发放个人房贷。

  据记者了解,建行总行在政策出台的当天晚上就用最快速度层层通知,全面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其他银行也都在第一时间严格落实新政要求。对比4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文),此次新规在以下方面严格了许多。首先是首次购房,不论套型建筑面积是否在90平方米以下,首付都必须在三成以上。而此前,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首套房贷,首付还可以两成。其次,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以及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都“ 一刀切”地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而此前这样的要求都只针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并且商业银行还可根据风险状况来决定。同时进一步强调消费性贷款不能用于购买住房。

  非首次购普通房 契税减半优惠取消

  本报讯 截至昨天,海淀、东城、西城、大兴等区县都已执行新的契税政策,将过去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调整为仅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按1%征收契税。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按照此前有关普通住宅契税和个税征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购房款的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则按1%征收契税。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则减免个人所得税。 9月29日,国家多部委出台多项调控新政,其中包括“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公布关于调整房产交易环节契税个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购买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申购政策房家庭需签两份承诺书

  本报讯 从昨天起,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开始执行。今后,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在内的政策房申请人,首次申请时需提交两份申请承诺书,保证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而所提交的材料中包括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

  昨天上午,记者在海淀区、崇文区等多处街道办事处保障住房申请现场看到,按照新规定需要提供的各项新材料已经印制好。新材料有三项,其中两项为承诺书,一项为跨区变更证明。

  第一份承诺书是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缴纳证明的,需提交未缴纳过、缴存过上述费用的承诺书。承诺书注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承诺人有上述缴费情况的,承诺人同意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按照瞒报家庭申请情况处理。

  第二份承诺书是申请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的家庭需分别填写的一份申请承诺书。其中,申请限价房和经适房的家庭需承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并接受行政乃至刑事的处罚。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同意退回已购住房。

  而廉租房申请人需承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

  第三份新材料则是申请跨区选房的申请家庭需提供跨区变更证明。政策房申购审核新规明确,如果申请家庭已经获得了保障房资格,在等候配租配售期间,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的。例如户口从丰台迁到了海淀,就可以提交申请,由原先在丰台区配售配租保障房,转变为在海淀区配租配售。 需要提醒轮候家庭的是,轮候家庭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手续。

  按照新规定,昨起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成员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

  1.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2.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银行严格执行

  房贷新政

  本报讯 9月29日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新的房贷政策后,各银行已经全面实施。记者昨天从工行、建行、招行、北京银行等了解到,这些银行已经开始按房贷新政严格审批、发放个人房贷。

  据记者了解,建行总行在政策出台的当天晚上就用最快速度层层通知,全面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其他银行也都在第一时间严格落实新政要求。对比4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文),此次新规在以下方面严格了许多。首先是首次购房,不论套型建筑面积是否在90平方米以下,首付都必须在三成以上。而此前,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首套房贷,首付还可以两成;其次,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以及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都“一刀切”地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而此前这样的要求都只针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同时商业银行还可根据风险状况来决定。同时进一步强调消费性贷款不能用于购买住房。

  某大型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北京地区的银行已经基本停止了第三套房的贷款,并且对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也暂停房贷业务,所以这次影响较大的规定是首套房按揭首付比例提高到三成以上。如果购房者在政策出台前已经签署了贷款合同,不会受新政影响,即使贷款还没有正式下发,也不必补充首付。但如果还没有签署正式合同,就要严格按政策要求提供至少三成以上的首付。近期银行工作人员会与首付两成的首套房贷申请者联系,具体商谈贷款情况。估计客户会有两种应对措施,有的人可能因为无法提高首付而放弃购房,还有的人会选择继续申请贷款,但要提高首付,降低贷款的成数。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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