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未定的看守人在商铺废墟前回忆10月3日深夜被劫持的情形 |
228号商铺已经是一堆废墟,所有的坚守都没能扛得住强拆 |
“不要动,再动我捅死你!”一番简单的对话后,还躺在被窝当中的仲华维和李大随被一伙人揪了起来,冰冷的匕首抵在他们的脖子上,随后,他们的嘴被人用胶带封上了。赤脚、身着汗衫和裤头的他们,被带进了一辆无牌的白色面包车。大概几十分钟后,车子在一片坟场停了下来……
再次陈述起10月3日深夜发生的那一幕幕场景时,仲华维和李大随依然不寒而栗,他们认为自己遭遇了劫持。事后仲华维和李大随得知,发生在他们身上那段恐怖的午夜惊魂经历,和他们负责看守的位于连云港解放东路228号的一处商铺有关。等他们再次回到现场的时候,商铺已成废墟一片。
仲华维和李大随是受雇于郭仙芬负责看守商铺的,比他们两个更痛苦的,是莫名其妙失去了商铺的郭仙芬,郭称自己现在已是欲哭无泪。像惊悚片一样的绑架,神秘消失的商铺……这些事情到底是谁干的?这其中到底存在什么玄机?快报记者在连云港进行多方调查后发现,商铺被偷拆一事至今迷雾重重。已经报案的郭对记者称,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警方,让真相水落石出。
看守人深夜被绑
10月15日,连云港新浦区解放东路车水马龙。距离蓝天·华侨城售楼处不远,有一堆废墟。废墟四下,荒草丛生。仲华维、李大随和一帮民工,正在路边的空地上玩扑克牌。
今年54岁的仲华维对记者称,他和李大随都是连云港赣榆人,平时在新浦打零工。今年4月,郭仙芬以每人每天100元的价格,雇他们看守位于解放东路228号的商铺,“我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如果有人来拆房子,要及时打电话给雇主郭仙芬!”
彼时,228号商铺楼上和周围的房屋已经全部被拆,随时可能有水泥石块掉下来,商铺没有卷帘门,本身也不安全。仲华维称,当时虽然有顾虑,但是考虑到报酬还可以,最后还是欣然接受了这个差事。
仲华维向记者回忆起发生在10月3日深夜那一幕时,依然后怕不已。以前经常在电视剧和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想不到却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仲华维介绍:10月3日晚上11点左右,他跟李大随正在睡觉,商铺内突然冲进来一帮人,大概有10多个,手中都拿着小匕首。面对突然闯入的陌生人,仲华维觉得情况不对,立即质问对方,你们是干什么的?但对方并未回答仲华维的问题。几个人扑过来把他们两个从被窝里拉了起来。“不要动,再动我捅死你。”对方将匕首抵在了仲华维和李大随的脖子上。
晚上的天气已经很有些寒冷,身着汗衫和裤头还光着脚的仲华维和李大随,被拖到了228号商铺外停放的一辆面包车上。两人称,在上车之前,他们的嘴巴也让人用胶带给封了。仲称,他看到门外有一辆红色轿车,还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但都没有挂车牌。这些深夜闯进来的人,显然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匕首威胁之下,仲华维和李大随也没敢多问。几十分钟后,车子在一个山上停了下来。对方警告他们不要乱动:“你俩知道现在在什么地方吗?这里是埋死人的地方,你跑也跑不掉。”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蜷缩在面包车内的仲华维、李大随冻得瑟瑟发抖。举目窗外,车子四周是一个个的坟头。“10月4日凌晨3点左右,突然有一个电话打到了看管我们的人的手机上”,仲华维说,当时他隐约听到电话那头有人说,任务完成了,房子拆掉了,放了他们吧!
寒冷,惊吓,恐惧各种复杂的情绪之下,仲华维说,在那几个小时当中,他们一直都没敢吱声。那个神秘的电话打过几分钟后,车子开始驶往山下。在山下的公路上,车子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他们两人被赶下了面包车。随后,面包车绝尘而去。仲华维、李大随两人走了一段时间后,看到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被人劫持了,能帮我们报个警吗?”打通110报警电话说明相关情况后,出租车司机把两人送到了连云港新浦区市东派出所。
房子已被拆光了
仲华维说,当晚他和李大随两人在派出所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做了笔录。民警称,调查有进展后通知他们。随后,两人急忙给房主郭仙芬打了电话,告知了自己的遭遇。郭说她马上去228号商铺。
记者和深夜拉两人去派出所的的哥王军取得了联系。王军说,10月4日凌晨3点多的时候,他的车停在海州区法院附近的路上,他本人当时正在车内睡觉,突然有人敲车门,称他们被人劫持了,要借电话报警。“我当时看到两个老头,穿着裤头,其中一个还没穿鞋子”,王军告诉记者,报警后没多久,自己将两人拉到了市东派出所。后来又将他们拉到了解放东路,一个女的付的车资。
再次回到解放东路228号商铺,眼前的一幕让仲、李两人目瞪口呆:他们负责看守的228号商铺已成一片废墟。在其他工友处,两人借到了衣服,吃饭后,天已经亮了。仲华维告诉记者,他们的两部手机、两辆自行车、一辆平板车和一些衣物,包括现金,都被埋在了里面,这让他们心疼不已。仲华维多次到废墟中的一个小洞口张望,试图爬进去找出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考虑到安全等因素,最终没敢付诸行动。
半年前偷拆未遂
事实上,比仲李两人更心痛的是228号商铺的房主郭仙芬。郭仙芬是浙江乐清市人,据郭介绍,2002年,她出资购买了位于连云港解放东路的这处房产。房产证显示,房屋所有权人郭仙芬的房产面积为244.34平方米。该楼共6层,建于1998年,底层是门面房。“两间出租给了连云港东方农村合作银行,一间自己做建材生意。”在2009年的时候,这个地方的商铺开始进行拆迁,郭称自己的噩梦随之而来。
一份连国土资建(2008)28号的批复显示,郭仙芬商铺所在的地块,在2008年通过挂牌出让的形式,被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2628万元竞得,地块编号为LTC2007-84#。该宗地块位于解放东路东、凌州西路南,面积为67261.8平方米。在批复中,记者看到该地块是毛地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
据记者了解,除包括郭仙芬商铺在内的一些门面房外,该地块需要拆迁的还有一些住宅。郭仙芬称,从2009年4月份到现在,自己就没有安生过。先是4月份自己商铺的承租单位连云港东方合作银行撤离。随后,连云港建设局和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开始拆迁,但对方只愿意赔给自己400多万元。而我的要求是,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因此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郭仙芬称,在此期间,自己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威胁。2009年11月8日晚,有人用叉车推掉了卷帘门;2009年11月11日,有人带了一大桶粪便,冲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将粪便泼到了自己身上以及办公桌上。在郭给记者提供的照片上,办公桌上污秽横流,满是粪便,墙壁上也有大块粪便溅落的痕迹。
事发后,郭仙芬曾向连云港市东派出所报警,郭还向民警详细介绍了那两个袭击者的体貌特征,但到现在为止,警方还没给出明确说法。
“泼粪事件之后,又出现了更加变本加厉的情况。”郭仙芬对记者称,在2010年4月10日凌晨,竟然有人深夜来偷拆她的商铺。“我当时在商铺内睡觉,大概凌晨2点多的时候,我被人强行从房子里拖了出来,有人开来挖机,开始动手拆房子,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救。”
郭仙芬从市东派出所复印出来的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了当时商铺遭遇偷拆的细节。在2010年4月10日3时40分连云港市公安局市东派出所对一名叫王颖祥的男子询问笔录中,此次偷拆的内幕得以暴露。以下是民警和王颖祥(简称王)的对话实录:
民警:你因何事到派出所?
王:我今天晚上拆房子的。
民警:具体讲一下?
王:2010年4月9日晚20时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说解放东路四方钢材城对面有个房子要我帮拆掉,并说当晚必须拆掉。随后,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一个叫张兵的男子打电话给我,说带我到要拆的房子去看看。带我看了房子后,我对张兵说,给我一台捣机5000元我就拆,张兵给领导打个电话后,同意了我的要求。等到晚上两点多钟,我的捣机(就一台)拉到了四方钢材城对面。我就让开捣机的骆守涛开始拆房子。我们先拆了门,拆到东面墙的时候,你们派出所的人就到了。
民警:你为什么拆房子?
王:我是为了挣点钱,就答应帮张兵拆房子的。
民警:张兵是什么人?
王:他是蓝天置业的人,别人叫他张工。
民警:当时怎么谈拆房子的?
王:把房子拆了,他给我一台捣机5000元钱。
民警:张兵有没有拿拆房子的手续给你看?
王:没有拿手续给我,但张兵说房子是他们的,就还剩这一点没拆。
民警:张兵有没有拿和门面房主人谈好的协议给你看?
王:没有。
事发当晚,捣机司机骆守涛也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在笔录中,骆守涛称,4月10日凌晨2点,老板王颖祥要他晚上加个班。后来得知是拆解放东路的一处商铺,当时开捣机过去后,捣了商铺的门和东面的墙。民警问骆:你们拆房子有没有手续?你们是什么拆迁公司的?在询问笔录中,骆守涛称是老板王颖祥让他来拆的,是受雇帮他开捣机的,“他让我拆就拆,我不知道有没有手续,我们也没有公司。”
连云港公安局市东派出所的一份扣押物品清单显示,一台现代210-5D的捣机在4月10日被暂扣。物品持有人王颖祥在清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到底谁拆了房子?听各方怎么说
“周围的铺子和楼上的房子,已经全部拆掉了,就剩我的几间铺子。加上后来陆续发生的匪夷所思的经历”,郭仙芬称,自己非常担心,“房子被偷偷拆掉了,自己也有可能不知道!”为防万一,郭仙芬于是雇了两个人,负责看守商铺。“如果有什么异常情况,自己可以及时得知”,记者调查期间,郭称,虽然有防备,但估计自己的房子最后还是会被偷偷拆掉。
仲华维和李大随对记者称,2010年4月中旬,他们被雇看守房子,到10月3日前,没有人来商铺进行骚扰,比较平静。但事实上,平静之下,一场大的风暴正在酝酿。记者调查时,距离劫持事件至今已经过去了10多天,但两人还是显得非常惊恐。他们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搞得他们经常做噩梦。
在连云港期间,记者曾三次和两人接触,他们均称所说都是事实。他们对记者称,当晚被带去的地方,后来得知是连云港孔望山。
房子神秘被拆,到底是谁干的?为此,记者展开了多方调查。
建设局:
房主老是漫天要价
10月15日,在郭仙芬原商铺所在地,记者现场看到开发的是一个名叫蓝天·华侨城的项目。郭的商铺,正处在这个项目的主要位置上。
谁是这个地块的拆迁人?在调查中,记者获得了一份编号为连拆字(2007)第50号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证显示,原金属公司地块需要拆迁,东至万润开发小区、西至解放东路,南至巨龙路、北至凌洲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经审查具备拆迁条件,予以批准。在拆迁期限一栏,记者看到该地块的拆迁曾经延期6次,最后一次延期期限终止时间是2010年5月30日。拆迁实施单位是连云港长兴动迁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这份拆迁许可证是连云港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给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的。也就是说,建设局是该地块项目的拆迁人。
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郭仙芬这个人老是漫天要价,你们记者如果替她说话,没什么意思。她这个人能把已经签好的协议撕坏,实在不好说什么。
当记者问及郭仙芬商铺拆迁的情况以及原金属公司地块拆迁补偿的相关具体问题时,该负责人称城乡建设局监察室程培旻主任具体负责此事,他了解情况。当天,记者并未见到程本人。在电话中,程培旻对记者称,刚开始的时候,他在金属公司地块项目部,确实对那边的情况有一些了解。“当时我在那边的时候,拆迁公司只拆了后面的住宅部分,并未涉及到郭仙芬的商铺,拆迁工作的推进也是分批进行的。现在我不在那个项目部了,因此对郭仙芬商铺被拆的事情不了解。”
“拆迁人是连云港建设局,具体实施拆迁的单位是连云港市长兴动迁有限公司。”程培旻称,拆迁公司的选定,也都是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的。
张兵:
从没搞过什么偷拆
在今年4月10日的一次偷拆中,一个名叫张兵的男子曾被多次提及。有关人员在警方的笔录中称,张兵是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的人。
10月16日,在连云港蓝天·华侨城售楼处,该项目的营销总监程凯称,开发公司没有张兵这个人,张兵是建设局的,他是公务员。
记者获得的一份落款为建设局金属公司项目部的材料中,张兵的名字同样出现。这份材料称,解放东路228号2009年11月9日(记者注:砸门),10日(记者注:泼粪)所发生的事情,将严肃处理。哪个公司做的,清退哪个公司,并敦促他们以后不论什么情况,严紧(记者注:应为禁)发生以上事件,保证能够不在(记者注:应为再)发生上述事件,在(记者注:应为再)发生由我们建设局金属公司项目部负责。
根据警方笔录上出现的张兵的电话号码,记者与张兵取得了联系。电话中,张兵称,他是连云港市建设局的,原来确实在建设局金属公司地块项目部。据张兵介绍,金属公司地块的拆迁工作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和郭仙芬之间的拆迁协议在2009年12月底就已经签定。但协议签定后,感到后悔的郭却从拆迁公司那边骗走了协议并撕毁。这个地方现在就剩她一户,她就是钉子户。郭之所以反悔,是嫌补偿价格低了。协议价格是400多万,但她后来却要600多万。当时的市场价格一平米也就1万3左右。“对银行的补偿款,也是我们出的。按理说,这块补偿应该由郭仙芬出”,张兵说。
对于王颖祥和骆守涛在笔录中提到的偷拆事件,张兵回应称,这些人是乱咬的,出了事情往我们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上赖。今年4月份我已经不在这个项目部了。对于发生在10月3日晚的事情,张兵称他本人并不清楚。
拆迁公司:
我们早就拆迁完了
“那个地块的拆迁工作是连云港市长兴动迁有限公司负责的”,张兵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情况。
10月16日,记者在连云港新浦区海连西路28号院内2楼,找到了连云港市长兴动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大门紧锁。相关固定电话也无人接听。大院门口看门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长兴公司今天不上班。在门口墙上的通讯录上,有在院内办公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根据看门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了长兴公司负责人徐宜通的手机,徐对记者称,从2008年元月份开始拆迁,作为动迁公司,协议上的拆迁工作早就完场了,在2009年12月26日,长兴公司就退了出来。
当记者提及郭仙芬房子10月3日深夜被拆的事情时,徐宜通显得很惊奇,不早都拆了吗?徐宜通对记者称,长兴公司当时主要负责动员拆迁户签协议,具体拆除有相关的拆迁公司。
开发商:
不可能去做这种事
在蓝天·华侨城售楼处,记者了解到,目前这里对外销售的商铺售价在2-3万元/平方米。由于拆迁工作推进缓慢,计划当中的工程二期至今未有进展。那么,开发商了解郭仙芬房子被拆的事情吗?
蓝天·华侨城营销总监程凯告诉记者,开发公司当时拿的是毛地。拿到地后,就和建设局签了协议,相关的拆迁补偿款也全部付给了建设局。由于郭仙芬的商铺一直拆不掉,拆迁工作一直没有进展,作为开发商,他们也很急。现在废墟那个位置上,是蓝天·华侨城的二期,但到现在都没开工。
当记者问及今年4月10日和10月3日深夜发生的偷拆事件时,程凯说,“开发商怎么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呢?如果找,我们也只会去找建设局,他们是拆迁人。我们不和拆迁公司接触。”程凯说,当时将拆迁工作让政府去做,就是考虑到拆迁的难度比较大。“拆迁工作牵涉到很多人,开发商搞不定的”,程凯直言。
业主起诉建设局被法院驳回
针对两名老人报警称被绑架以及郭仙芬商铺被拆之事,连云港新浦警方有关人士称,事情还在调查。“郭仙芬也将举报材料寄给了分局领导,分局领导也批示了,派出所肯定会秉公处理的。”至于最新的进展,该人士并未透露。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6月20日,郭仙芬就作为原告,到法院起诉了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非法损毁原告商铺(今年4月10日的那次偷拆)违法。
2010年9月19日,新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行政裁定。新浦区法院称,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此案中,原告郭仙芬诉称的拆房行为系被告市建设局于2007年9月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作为拆迁人实施的拆迁行为,而非其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因此,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此案不应受理,但鉴于已经受理,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
据了解,因不服该裁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郭仙芬已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已经受理。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今年4月份的偷拆事件后,郭仙芬先后到法院起诉了连云港市规划局,连云港市发改委等单位,但均败诉。相关案子目前还在二审程序阶段。
律师称建设局当拆迁人违法
郭仙芬的代理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告诉记者,从自己调到的材料来看,该项目规划、立项的主体都是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但拆迁许可证却是发给连云港市建设局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国务院办公厅(2004)46号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得直接参与和干预应当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蓝天·华侨城是一个商业开发项目,拆迁行为是房地产开发的商业行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行为是明显违法的。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说,如果拆迁人为建设局的的话,那么该拆迁应当属于政府拆迁而不是商业拆迁。政府拆迁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将授予公民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回收的法律行为,而商业拆迁是商业组织基于营利动机而为的拆迁行为。如果是商业拆迁的话,那就是由商业开发公司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建设局)进行审批,发给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是商业开发公司。虽然商业开发公司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房子被拆,情况扑朔迷离。郭仙芬心急如焚。10月6日,又有人试图清理被拆掉房子的钢筋等东西,后被制止。现在,仲华维和李大随又有了新的工作,他们继续受雇于郭仙芬,负责看守那堆废墟。两人对记者说,今年10月3日深夜报警的时候,民警表示有进展会通知他们,但10多天时间过去了,被劫持一事依然没有调查的最新进展。李刚律师告诉记者,拆迁达不成协议的,要么由法院判决,要么由政府进行行政裁决。针对郭仙芬的事情,首先没有下达行政裁决,其次诉讼还在继续当中,房子却神秘消失了,几百万元的资产一下子没有了,这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拆掉几百平方米的房子,肯定要出动挖机等器械,附近的路口都有摄像头,只要想查,真相应该很快能水落石出。“希望警察能早点搞清楚到底是什么人拆了房子,什么人拿刀架在我们脖子上。”分别时,仲华维和李大随称这是他们现在最迫切的愿望。记者 邢志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