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表示“公车可以私用但是需要付钱”,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番言论顿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广州新快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广州市政府部门的官员,他们多表示付钱私用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广州市纪委副书记杨建城对此表示,公车作为公务配置的车辆,使用的主体应是公务人员,考虑通过从使用人的工资中扣钱的办法来避免“公款消费”。
如果公车可以私用,是否表示普通市民也可以付费使用?杨建城说,公车作为公务配车,因此使用的主体是公务人员,并不表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使用者必须经过审批。为此,将会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申请程序。具体细则将在6月前公布。
至于有市民担忧公车私用可能最终落入“公款消费”的局面,杨建城表示,“私用公车肯定要自己掏钱,将会考虑采取私用费用从工资里面扣除的方式来确保私人消费。”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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