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
潘洪其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近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在线访谈时说,财政部将公开2011年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总体情况,中央预算部门相应公开本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
近几年来,社会上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声日渐高涨,现在,财政部终于决定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情况,以实际行动向公众作出了积极回应,值得称道。
面对公众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声,以往有关方面总是强调技术上的困难,说什么“三公消费”涉及的事项过于分散和复杂,与不同的部门和具体事项挂在一起。在目前的财务制度下,在预算编制上无法单列出来,因此统计起来难度太大,也很难做到全面准确。按照这种说法,既然对“三公经费”无法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也就无法向社会公开。其实,这种说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就在有关方面强调“技术困难”的时候,这几年中央纪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压缩“三公经费”的专项工作,每年压缩“三公经费”的数字都向社会发布,取得了积极的治理效果。
压缩“三公经费”工作本身足以证明,有关部门对每年的“三公经费”进行了全面、准确的统计,否则就不能计算出今年比去年压缩了多少,去年又比前年压缩了多少。事实上,把分布在不同部门和事项下的“三公经费”单列出来,主要是在预算编制上多一道手续,以前该怎么分布的还可以怎么分布,最后把涉及“三公消费”的费用进行综合单列,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困难。财政部最近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将“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预算中单独列示。既然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能够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公费出国(境)和公务接待两项经费同样也能单列。既然对“三公经费”的统计在技术上没有困难,那么,现在“三公经费”要向社会公开,在技术上也是没有困难的。
之所以强调“三公经费”公开在技术上没有困难,是为了说明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三公经费”公开不能流于简单的形式,不能只是公布一个大而化之的“粗线条”账目。“三公经费”公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公众知情,接受公众的监督,如果只是公布某中央部委去年公费出国花了多少个亿,某省去年公务接待花了多少个亿,更细化的账目全不见踪影,公众从中既看不到某个具体的部门、单位以及具体的事项(某次出国、某次公务接待)花了多少钱,也无法判断这些钱到底花得合理不合理,这样的公开没有实际意义。
既然对“三公经费”的统计能够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事项的明细账(否则结果就不能做到全面准确),那么,“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的时候,也完全能够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事项的明细账。无论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还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每个大项目都能分解成诸多较小的项目,每个较小项目也能分解成诸多更小的项目。只要“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实际执行能够细化、完整到这个程度,“三公经费”就能够公开到这个程度,人们只要沿着一定的方向逐步点击、查阅下去,就能够了解“三公经费”中每一笔钱的最终去向,真正达到监督“三公消费”进而监督政府预算的目的。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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