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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改住”麻烦在后头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2011年04月12日15:02

    熊正瑜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依法获得批准后,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对此进行监管,也缺少具体的处罚条例,加上科研用地的拿地价格往往只有普通住宅用地的1/10,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自然铤而走险。”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则在博客中公开表示,“商改住”属于打政策擦边球、破坏城市规划的项目,政府应出台相关措施进行治理。

    去年年底,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已建成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非住宅项目应严格按规划批准的房屋设计用途进行经营和使用。这一新规被业内称为“商改住禁令”。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住建委又约谈了部分“商改住”项目的开发商。“主要内容是要求‘商改住’项目不能以‘不限购’作为楼盘的宣传手段。”某楼盘的营销总监向记者透露,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发商不能进行与楼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的夸大宣传。在熊正瑜看来,对于“商改住”问题,不排除有关部门未来出台严厉措施的可能。另据透露,北京市住建委已对“商改住”项目的销售环节做出非书面规定,要求在售楼盘的现场要公示房屋的性质、产权年限、水电配套情况等,还要明确告知购房者能否将户口迁入该楼盘,等等。

   如此看来,“商改住”刚刚迎来春天,冬天就接踵而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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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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