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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饱受“信”骚扰。 (CFP/图) |
从源头抓起,重点应约束公共部门
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又要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只有明确救济渠道,法律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除了加强政府监管,还须依靠行业自律
你是否因变成“透明人”而烦恼?身为房主,你会整天被房产中介问询是否租卖;身为车主,中介比你自己还先知道年审期到了;电话推销人员居然知道你的存款数目,锲而不舍地推销新的理财产品。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有望在深圳,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实现。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信息立法项目组”将他们历时三百多天完成的《关于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调研报告》,提交给深圳市人大法工委,结论是,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是必要的"。
“这次立法的宗旨是规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采集、使用、传播个人信息的规范,保障信息健康流动。”项目组组长、深圳市律协党委书记张勇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目前该法案的草案书写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获得人大认可后,便可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此前,舆论高度关注的“人肉搜索”不会被明文禁止。“有83.05%的受访者认为不应禁止,我们在书拟草案时尊重了多数人的意见。”张勇说。
“如果该法案能获得通过,将填补我国法律的一项空白。”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信息立法项目组”成员们认为他们正在进行一项开创性的工作。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早于2005年就已完成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但直到2011年9月,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仍在呼吁国家层面早日启动立法进程。
管住“公家”是关键
启动个人信息立法,源自深圳市人大代表张丽杰的倡议。2010年1月深圳市“两会”,她领衔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深圳率先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身为律师,张丽杰发现,“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甚至篡改的安全隐患日益严重”。她专门整理个人信息侵权案例,结果令人震惊:仅在2010年年初深圳市就曾发生四百多个小区数百万业主信息被公开售卖的案件。某小区八千多名业主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和房号等)遭倒卖,还被人制成表格放到网络上供人下载。
相关案件也在增加。近三年,福田区公安机关就个人信息侵害曾提请检察院逮捕19人,宝安区法院则共受理相关案件13起,涉及30人。
立法机关认为立法迫在眉睫。2010年年底,深圳市人大法工委托深圳市律协进行个人信息立法调研。
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获得压倒性支持。在问卷中“深圳是否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一项上,有94.71%受访者的答案为“是”。
不出意料的,“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是民众抱怨的集中点七成以上的受访者都要求立法对这些部门的信息搜集与处理加强监管。调研团队在走访政府机关的过程中了解到,有些公务人员甚至会将搜集的信息数据出卖给商业机构牟利。
“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是最常利用个人信息的机构,同时他们又扮演着监管者的角色。”深圳市律协党委书记张勇认为,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就应该从源头抓起,而保管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恰好是这些公共部门,立法的重点就是要将它们搜集、使用公民信息的行为约束起来。
“管住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个人信息被侵害的状况就会减少七八成。”项目组具体负责人、律师徐彪认为,这些机构如果能严格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对社会也会有示范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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