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无证幼儿园雇佣黑校车 司机肇事两死三伤
本报讯 司机驾驶严重超载又超速行驶的黑校车撞上路边工地围挡,幼儿园园长和5岁幼童小浩身亡,三人受伤。昨天上午,本市门头沟法院对离世幼童小浩父母告黑校车车主和挂靠单位要求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校车车主王某赔偿小浩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金等共计63万余元。校车挂靠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1年3月14日,一辆从丰台青塔开往门头沟永定镇的幼儿园校车上,司机尤某运送了81名(超载31人)孩子和老师到门头沟上课。客车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时,超速行驶的尤某急踩刹车,客车失控撞向路边的施工围挡。固定围挡的钢管穿透客车玻璃扎进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的幼儿园园长头部,又穿透座椅后背扎进坐在院长后面的5岁幼童小浩的下巴,造成幼儿园园长和小浩身亡,另有三名儿童受伤。经查,驾驶该校车的尤某曾有10年的吸毒史,承租该校车的幼儿园是被政府取缔的黑幼儿园,校车也是该幼儿园承租的黑校车。
法院认为,尤某作为雇员驾车发生事故,车主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挂靠公司应对本次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据此作出相应判决。
据悉,7月13日,门头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此前法院已判决王某赔偿身亡园长家属各项损失6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