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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社会“砂霸”一审被判死缓 并限制减刑

2011年12月30日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12月30日电(记者 杜远)3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智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李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900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李智纠集吴刚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击报复证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壮大声势,结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固定。李智通过对组织成员给予经济笼络、庇护与他人发生纠纷的组织成员、为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成员提供枪支、砍刀等作案工具,组织成员之间发生纠纷由李智出面协调等方式管理、控制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李智为组织、领导者,以吴刚、王峰为积极参加者,以郭云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串通投标、行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重庆市长寿区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攫取经济利益。并以违法犯罪活动所聚敛的钱财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及红包,为打架斗殴中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为组织成员支付赔偿款、潜逃费,为落入法网的组织成员统一上账并聘请律师等手段,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壮大。

  在李智的参与、授意、默许、认可下,该组织以暴力、胁迫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打击报复证人、串通投标、驱赶外来运砂船只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取庇护,在重庆市长寿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非法控制长江长寿段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对当地群众和经营者形成心理强制,影响恶劣,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同时,长寿区水利农机局原副局长陈建强、长寿区水务局纪检组原组长车逵多次收受李智等人贿赂,利用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帮助李智等人获取砂石开采权。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李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打击报复证人罪、串通投标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900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

  吴刚等19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陈建强、车逵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

  宣判后,李智等人未当庭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完

  作者:杜远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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