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五环物业发展公司经理王俊与人内外勾结,将慈善机构存在银行的1500万元巨资“搞”出来投入兴建工程,上月中旬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提起公诉。
王俊被捕前身兼武汉市五环物业发展公司、武汉市车商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五环信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指控,1999年间,王俊与某银行武汉某分理处负责人周某(在逃)周密策划后,由王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某慈善机构的1000万元巨资引存到该分理处。接着,周某便将王俊伪造的两张金额均为500万元人民币的《XX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交给该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
随后,王俊凭这名“家贼”提供的真实存单密码、《证实书》,将此款悉数转入自己设立的账上,用于兴建“五环大厦”工程。
2000年2月,两人又故伎重演,将湖北省粮食储运公司的500万元资金“引存”后,辗转投入了“五环大厦”工程。因慑于法律,2001年2月9日,王俊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记者 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