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安乐死国际会议”,在宣言中强调: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之死”。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条件承认安乐死的国家…[详细]
美国 俄勒冈州:美国唯一允许医生协助实施安乐死的州,1997年相关法律正式生效…[详细]
英国 安乐死在英国至今没有“合法化”,导致英国病人不得不出国“求死”…[详细]
澳大利亚 北部地方1995年6月16日通过一项法案,批准符合特定条件的安乐死…[详细]
哥伦比亚 1997年5月20日宪法法院判决,对明确表示意愿的晚期病人实施安乐死合法…[详细]
加拿大 自杀合法,在他人帮助下安乐死非法。围绕这一命题,纷争不断…[详细]
荷兰 1993年通过一项法律,对帮助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免于追究法律责任…[详细]
南非 1997年4月15日,南非法律委员会发布报告,讨论“安乐死和机械维持生命”,并提出有条件支持安乐死的法案…[详细]
瑞典 瑞典权威医学机构瑞典医学会日前确定了新的指导原则,允许医生在病人提出要求时中止对病人施以延续生命的治疗,从而为实施被动安乐死扫除了障碍…[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