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是选民授予政府活动经费的“法律”。政府的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大作为公民代表机构应严肃履行职责,对政府提供的“看了等于白看”的预算报告,应投上否决票,否决并不是最终目的,是为了问题的解决,让预算编制翔实、科学、合理,让政府的钱柜变成透明的“玻璃钱柜”。让纳税人知道钱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
机关幼儿园年获补6000万哪里来的?
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是个事实,6000万谁批得要搞清
广州市财政局昨日作出书面回应,称“这些幼儿园目前的体制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财政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经费”。负责人只表示,这些机关幼儿园是事业单位而非营利单位,有“财政供养关系”。对市财政局的答复,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他们只能用这种技术性的回答。实际上完全没有回答公众的疑问。”[详细]
某区教育局办幼儿园园长:“这个数目具体是多少,就要看上级单位的资金预算。”[详细] 广州市财政局:其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数据统计”项目,公布了广州114个市直部门的预算。[详细] “上半年审议批准、下半年研究预算调整”的习惯做法,暗箱操作无力过问,容易在无法监督情况下失去监控……[详细]
我国的预算年度采用的是“历年制”,而各级人代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1-4月。这就使政府预算起始执行时间和政府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之间出现3至4个月间隔期,从而造成了未经法律审批许可而先支付的客观事实。这种预算先期执行的做法虽然有《预算法》的授权,但实际上还是影响了预算即法的严肃性和人大预算监督的权威性,容易造成执行中的既成事实……[详细]
“财神爷”自念“紧箍咒” 财政监督只能是走过场
不仅可能变为行政福利,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愚弄
公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意见,相信会有更多的真知灼见能够丰富代表们的智慧。问题是,这种公开,必须本着客观、真实和实事求是原则,透明、详尽而具体,不遮掩、不回避、不笼统,更不能弄虚作假,移花接木、偷梁换柱、李代桃僵。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做法,无疑是对公民知情权的愚弄和嘲笑……[详细]
失去有效监督的财政补贴,权力自肥现象不可止
政府官员拿财政资金为自己子女办幼儿园,是在为公务员阶层谋福利,是管理者自肥的体现,是另一种形式的腐化行为。屡遭诟病的“三公”消费至少还打着为公众服务的幌子,但用财政资金为机关干部子女的幼儿园埋单是为什么?难道仅仅因为入园者是官员的子女?可见,它比“三公”消费更恶劣,是赤裸裸的特权行为……[详细]
公共财政监督需要强化人大角色 明白账还需制度跟得上
规范预算监督程序,才能提高监督实效
坚持预算透明原则,广辟监督渠道。要广泛推行预算立项前论证评估,预算决策中公开听证,预算审议中辩论、修正,预算执行中跟踪监察,执行结果和审计结论、决算报告公告公示,项目绩效评议以及个案公开“曝光”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向广度和深度开展……[详细]
人大监督财政的前提是完善预算机制
由于预算决算机制不够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不尽合理,政府财政部门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预算决算大都简单粗糙,在审议者和被审议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比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由部门预算组成。但目前人大能够看到的部门预算只是少数几个部门的预算,还看不到所有130多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另外,还有大量并未列入的预算外支出。这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完善预算机制,转变预算编制程序和发放,就是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前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