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强制性限值迫在眉睫,却又成泡影 |
1996国家标准主要针对当时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特征,十多年来社会经济状况翻天覆地,煤烟型污染减弱,而城市机动车排放引发的PM2.5污染成为突出问题。城市灰霾天便是佐证,2009年全年,试点城市中,发生灰霾的天数占监测天数的14%至57.8%。1996年制定现行标准时,PM2.5在世界范围内并未有太多人关注,只设置了更宽松的PM10限值。但经过多年研究,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成共识。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许多执行官员也支持将PM2.5纳入强制性目标考核。而在环保部此前的意见征求函中,绝大多数沿海地区的环保局官员也表态支持。环保部一官员向记者证实,2009年9月至12月间征求意见时,在44家回函单位中,有25家单位建议增加PM2.5,只有2家单位认为没必要增加。然而在此次修订标准中,虽然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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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PM2.5强制标准的千百个理由 |
1、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PM2.5的污染,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等人工污染。但总量控制汽车、不能无序发展的呼声,在政府部门极力发展“1800万辆、产销两旺”的汽车产业面前,显得过于微弱。”2、浙江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潘侃:“由于此前依据PM10指标,嘉兴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一直维持在90%以上是达标的,突然变成不达标,恐怕老百姓要有意见。”3、湘潭市环保局局长陈铁平:“PM2.5即使成为强制性监测项目,其它工作跟不上来,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监测都存在相当差距,以湘潭为例,51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6个监测点位,要让评价的标准更科学,让数据更具代表性,监测网络更完善”。4、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这不单纯是科学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有官员曾向我当面提出,如果每年达标的天数骤降,他们担心会影响职能部门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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