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12月16日通报“十一”黄金周投诉的处理情况,称涉及的15个省(区、市)旅游局中,13个省(区、市)旅游局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向国家旅游局提交报告。但辽宁、湖南两省旅游局经多次催促至今仍未见结果。 据悉,大部分旅游局采用行业内通报、退赔经济损失等方式处理投诉。除旅 行社间的团款纠纷投诉外,被游客投诉服务质量问题的旅行社,有云南航空国际观光旅行社、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宣武门门市部、河南平顶山神马旅行社、大连华运旅行社、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西直门门市部、大庆报业旅行社、南宁市翔海旅行社、河南南阳协辉旅行社。 通报说,黄金周投诉反映出的问题是“合同约定不明确”、“缺乏诚信”、“旅行社门市部问题多”、“层层转团,质量失控”。例如一些游客未与组团社签合同,仅留一张团款收据;一些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细节不明确,特别是对住宿约定含糊;一些组团社与地接社没有合同,仅凭传真上的只言片语进行业务操作。 据分析,接待社一方扣团,是担心送走了游客就拿不到余款;组团社一方扣款,是担心旅游团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关系,由组团社先行赔付后难以向接待社追偿。双方缺乏信任,成为甩团扣团发生的主因。而旅行社对其内部从业人员和门市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直接导致服务质量甚至是经济诈骗案的发生。 通报认为,团款纠纷投诉数量有逐年增多趋势。“团款纠纷在近年特别是黄金周的旅游投诉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这类投诉往往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反映出业务操作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记者/苏敏)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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