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2月28日电(记者潘志贤)政府投资项目,动辄几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钱究竟花到了哪里,花的是否合理?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这是一笔糊涂账,而作为对政府履行监督职能的各级人大,对此往往也是不甚了解。今后,这种现象将在郑州市得到改变,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今天,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郑州市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在2003年5月1日颁布《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后,第一次行使审查批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职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说,盯紧政府的“钱袋子”,目的是让纳税人的钱花得明明白白,今天的会议意义重大:“此举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由程序性监督转向实质性监督。”
河南省社科院一位经济学家指出,由于制度、机制和人为等方面的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存在随意性,有些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的甚至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招投标活动不规范,违法违规转、分包问题较普遍;投资控制不严格,建设资金转移、挪用以及超概算现象严重;有效监督机制和责任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由于多种因素作用,导致了政府投资项目效益低下,出现了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的‘三超’现象。”
今天,郑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郑州市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该报告经审议获得批准。该计划确定的今年市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是:“四城联创”项目,主要包括107国道综合整治、未来大道打通改造工程和金水路东段改造工程等;社会事业项目,主要包括中州大学和郑州师专新校区、中学生运动会3场6馆、市区11所初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备医院病房楼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林业工程、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等。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岳德常告诉记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行审议,意义重大,可以让纳税人的钱花得明白、用得规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说,政府投资项目批准后,如有调整幅度超过年度政府投资总额10%或新增的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