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臣
事实:《北京晨报》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主任俞灵雨在中国法院网组织的论坛上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启动了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计划,这个机制的基本概念就是建赖账人黑名单。
点评:俞主任不但透露了这个信息,还对这个信息的价值给予了评价:如果这一套机制能够真正建立起来,靠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会越来越少,由目前52%会降到10%左右。似乎“黑名单”机制就是解决执行难的灵丹妙药。
“黑名单”果真会有如此大的功效吗?不单是笔者,恐怕很多人都不敢相信。欧美国家这一招很灵,但我们能跟人家相提并论吗?既没有相应的健全机制,也没有人家的整体素质。拿来一招,就想根治百病,那是错看了现实。
其实,“黑名单”早已不是新鲜事。每至年末岁尾,省、市、县全国各级法院都要把赖账者“钉到耻辱柱”上。报纸上要登,电视上要放,电台里要播,真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然而,效果如何呢?执行难还是执行难,赖账名单还是一大堆。看来,我们的症结并不在于如何让赖账者臭名昭著,而在于如何让执行行为脚踏实地。
分析一下执行难的现状便不难看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地方保护,另一个是执行腐败。其实,赖账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真正揭不开锅的少得可怜。有钱为什么不能到位,要么是地方在保护地方,要么是没有动真格的。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和上不上“黑名单”没什么关系。生效的法律得不到执行,往往不是赖账人践踏了法律,而是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自己践踏了法律。天经地义的事,一旦渗入渎职行为,必然变得模棱两可。这是从千千万万个实事中找到的答案。
也可能“黑名单”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我们绝不能高看或者夸大这种作用。解决执行难问题,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执行部门自己。这也是从千千万万个实事中找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