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绍俊
据人民网援引《北京晨报》的报道:对于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法院判决他履行债务之后还不履行债务,最高法院已启动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与银行、工商注册,出入境管理,房地产,车辆管理等部门充分联手,就是说只要名单在这个系统中出现,买房,买地,卖车,就办理不了登记或者过户手续,就是普通人之间作买卖,也可以查看一下对方的资信,看看对方有没有债务,是不是还有很多的债务没有履行,藉此,就可以通过多方信息链形成的全新的执行威慑机制,全面压缩赖账者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空间,让他们寸步难行,这对于清欠难,执行难的久存困境来说,的确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大好消息。
但在众多一致叫好的声音里,笔者倒不是那么乐观。
在赖账的黑名单里,有公职人员和普通百姓之分,对普通百姓来说,一般不轻易向金融机构借钱,因为对于他们,这着实是一桩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只有在出于无奈的紧急情况下,才从银行错千儿八百的小数目,但就是这样,只要向银行行贷,既要请人开证明,又得找人做担保,有时还得走一下不那么正规的渠道。而还款期一到,不见你来还贷,银行一纸诉状,就可以轻松地把你告到法院。法警鸣着警笛,警车就赶到家里强制执行。因此,对老百姓来说,去银行借款,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于某些公职人员来说,赖账则和借贷一样轻松。这不能不提一下前一段时间最有影响的海南省“赖账”案。据《半月谈》杂志披露,海南省党政机关、金融系统等单位公职人员中的2720人,共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8157万元,去年在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的督促下,掀起了清欠风暴,至8月15日至,仍只收回了2140人中的贷款本息1398万元,一些公职人员还在绞尽脑汁继续赖账不还。这些公职人员之所以敢于昧着良心、不惜以牺牲人格,信誉为代价,长期赖着钱不还,就在于他们手中有能壮其胆的“权”。如现任乐东县法院院长的陈某某在1988年5月贷款5000元,借贷期限半年,但16年过去了,陈某某只是还贷2500元,至今,陈某某欠贷本息共7179元,并且其父也分别于1986、1992、1993年三次贷款34700元,还总计欠款款本息62093元,一分没还。
因此,这部分有身份、有地位的“赖账”者才是我们清欠的“大户头”和“主力军”,有人说建立干部信用档案和选用提拔干部考察信用记录是清欠贷款的利器,让我说,不加大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不以法律条文让他们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比如说日常消费、停岗停薪、出境旅游和定居等方面给他们以真真切切的严格限制,任何的喊在嘴上,写在纸上的规章和制度措施,对他们来说都只能是难触其痛的“隔靴搔痒”。
且莫说“赖账”不还破坏了我国的经济生活秩序,损害了社会的信用体系和道德规范,就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金融合作组织”这一本义来讲,信用社贷出去的钱款变成呆账、烂账,90%以上也都是农民的存款和股本金,是农民几十元、几百元由少积多以购买化肥、农药和良种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从这一点来说,“赖账者”就是变相盘剥他们的血肉,就是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上,违背中央精神,给他们使绊子。
用公布资信的方法求解“执行难”,无疑是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改进执行理念的重大举措,但我们说,针对欠款的“大户头”和“主力军”建立并严格执行的威慑机制,才是我们的初衷和愿望,才让人觉得清欠行动来的具体、实在、针对性强,也利于把握和推进,而不是不分主体,笼而统之的让人觉得只是个行动框架,这样,我们呼吁“让清欠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才代表了大众的声音,变得最为纯粹,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