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消委公布了2006年十大典型投诉案例,警示消费。这些典型的消费纠纷涉及金额比较大,诸如消费者购房长年拿不到国土证等情况反映突出(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59购房户讨回土地证
2006年5月11日,宜宾县柏溪镇尹某等59户购房户向宜宾县消委会投诉,要求宜宾某房地产开发商立即为各业主办理土地分户使用证。
案例二:免去重复收费28万元
2006年5月31日,省消委会投诉部接成都市民杨先生投诉称,他通过参加拍卖的方式拍得住房一套,但在交清购房款后,杨先生对收取4800元天然气入户费提出质疑,对方因此拒绝将钥匙交给杨先生。杨先生遂将对方投诉至省消委会。省消委会经几次调解,最终委托拍卖方免去重复收杨先生的4800元天然气入户费,并对其余的59户业主全部免去4800元天然气入户费。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案例三:汽车部件陈旧补偿3万
2006年9月28日,省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在四川某汽贸公司购买猎豹牌轻型客车,使用后发现许多车身问题,后经多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接到投诉后,消委会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由经营者对所售汽车进行维修保养,分别对二位消费者补偿人民币各3.8万元。记者石莉芳实习生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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