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江苏如皋如城镇宏坝村200户村民的别墅住宅土地被挂牌出让,面临被开发商“拆除”危险。而当地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征地报批材料却有明显造假痕迹:不仅“被调查人”签名均为一人笔迹,4名“被调查人”也早已死亡。现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已经介入调查。 |
凝聚村民心血的“华西村式”住宅即将被拆迁 |
如皋死亡7年的村民居然能在征地调查表上签名
■村民认为有关部门征地报批材料造假 ■如皋市国土局称调查表不作为报批材料
如皋市如城镇宏坝村的村民说自己惶恐不安,他们辛辛苦苦建成的“新农村”即将被房产开发商“铲平”,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居住的土地早已被出让了。村民们说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发现,有关部门在“征地调查表”上弄虚作假,伪造130多户被征地农民的签名,骗取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征地批复。
■追问
征地报批不需要农民确认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四条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的必需材料。”
依据以上规定,记者问邹主任:“既然‘调查表’不作为上报的征地材料,那你们经农民确认的材料在哪呢?”邹主任回答,没有,也不需要。
之后,邹主任又改口说:“确认材料还是有的,我们在征地之前,按规定张贴了拟征地公告,村民们没有对公告提出异议,就表示他们确认了,我们就根据这个‘公告’制作了材料一级一级地往上报。”
记者问邹主任,“你们的拟征地公告张贴在什么地方,村民们怎么没看到?”邹主任说公告张贴在拟征地范围内,至于村民们有没有看到,那就不好说,并强调:“有时候,行政行为和行政效果是不能成正比的。”
200户的村庄突然“消失”
即将被开发商“铲平”的新农村位于如皋市如城镇宏坝村。这里居住着宏坝村近200户村民,占地面积127470平方米(其中村庄占地99336平方米,农田等其他毛地占28134平方米)。
由于包括村民所占的99336平方米宅基地均被批准为国有土地而挂牌出让,故该村庄在官方的档案里已经不再是村庄,而是有了一个新名称———GJ2005-19号地块。
据村民们介绍,他们的“新农村”是根据省里的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下,陆陆续续建造起来的“华西村式”的别墅住宅区,每户建房都是按政府部门批准的红线图施工的,有的人家入住新居还不到两年。
然而,2005年5月5日刊登在《南通日报》上的一则《如皋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如同一枚重磅炸弹,把那些居住在“华西村式”别墅里的村民们震懵了!他们从这份《公告》上清楚地看到,那被当着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GJ2005-19号地块,正是他们安养生息多年的村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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