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应作为前提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尤其严格。
在毕宝德看来,这个任务堪称艰巨。2005年国土资源部所报全国耕地不过18.35亿,“而且这个数字在一定意义上还是推论出来的。”
曾参与全国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修编的严金明教授称,修编土地规划时,国家是把耕地保护上升到国家粮食安全角度进行考虑的。他不无忧虑地表示,我国人口可能不到15年就能达到15亿,人均用粮大概400公斤,这样要有6亿吨粮食,而目前只有4亿多吨产量。想通过世界贸易补缺也远远不够。
因此,严金明教授希望,试验区在农地改革中把耕地保护作为前提。
毕宝德称,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国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放的只是城市的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市场。承包地、宅基地按人口分配,建设用地不能流转。“这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尖锐。”
薛刚凌认为,解决的办法还是要统筹:城市化进程用地和农村的地应该作一个整合,比如说把某个地方的耕地置换到别的地方而此地专门搞开发。而且必须在国家或省级层面进行统筹,不能各自为政,因为哪个地方都不愿搞周期长、风险大、效益低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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