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之成本公开】
郑州物价局从保密到有所松动
众多的准业主投诉和众多的数字比较都在证明,郑州经济适用房的确涨价了,而且涨幅还不小。
2月24日,当本网记者把“您认为物价部门最终出具的经适房销售基准价背后的可信度、透明度有多高?”这一问题摆给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处楚君艳处长时,对方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强调,“物价部门作为价格制定和主管部门,是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价格的,法定监审机构也是按照政策和程序负责任地做事的”。楚君艳还举例说,“有个小区的开发商提供的报价材料约是3000元/平方米,最终我们核掉了好几百元的水分”,“金桂苑小区是个特例,因为开发成本较高,其他多层经适房目前基本没有超过2000元/平方米”,“不和大城市比,就和石家庄、南京、西安等周边城市比,咱郑州的经适房价格前几年就是中等偏下水平,物价部门也一直在控制经适房的价格,最近的事件,也是首次有业主对经适房价格提出质疑。”
既然郑州市经适房多层建筑有一个1725元/平方米的基准价,那么小高层和高层为啥没有一个基准价让老百姓参考呢?楚君艳表示,对小高层、高层建筑来说,决定开发成本、基准价因素相对比较多,多数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物价部门是在按照国家政策定价格的,而且对于开发商价格“明码标价”、“最高3%涨幅”也是要监督的。
郑州市物价局成本监测所所长刘华兴一见到记者就先重申,“根据《河南省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不能公开成本。对于准业主核算的“紫薇苑房屋价格最高应在2086/平方米”这一数据,刘华兴认为,“网友核算的价格是胡造的,但这是言论自由”。当记者继续追问,“对公众来说,价格核定存在信息不对称,为啥说网友胡造,有啥凭据?”,刘华兴回答,“我认为如土地补偿费用、开发商报价成本、监审后的成本数据是可以公开的,但这个问题需要请示局领导。因为政策规定,不得泄露经营者商业秘密,但哪些可以对外公布,要由局领导商量定”。对于物价局最终公布的销售基准价,刘华兴认为“是合理的”,并补充说“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材料,自身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姜艳2月21日参加了物价、房管部门和紫薇苑业主的会谈。经过几天的考虑,物价局是否同意向准业主们公开成本呢?对此,姜艳的回答似表明物价局已有意公开相关成本,“局领导要开会再讨论,也在给上级打报告请示,对于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要搞明确。决定一旦出来,会立即向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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