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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狗患首先管理者要摆正位置(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6日08:50

  近日,有媒体记者采访河南郑州市财政局有关官员,询问近年来当地收取养犬费的去向,该官员却当即反问:“你是不是党员?”并指责记者采访违反规定。这件事除了为网络社会贡献了一个新的流行语———“你是不是党员?”更引发了民众对于那1270万元养犬管理费去向和郑州养犬办这个单位职能的质疑,从而引发舆论对当前养犬管理问题的思考。

  其实,不只在郑州,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着诸多类似甚至更为严重的养犬和养犬管理乱象。

  首先,养狗养成了患。在城市兴起的养狗热,使狗狗们摆脱了看家护院的传统使命,开始登堂入室。而一种“动物权利论”也在为此推波助澜。持这种观点的人士,打着动物保护的旗号,对于宠物特别是狗狗,给予特殊的关怀,对于“养宠”给予过度的吹捧,完全超出了当前大多数人的经济条件,丝毫不考虑目前生活环境的现状以及大多数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随着狗狗的增多,狗吠扰民、狗粪污染、恶狗伤人的事件频频发生,违规养狗正成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病”,威胁着城市的环境和市民的健康与安全。

  其次,养犬管理的理念存在问题。如今各地的城市养犬管理经常陷于一种“一多就禁,一禁就乱,一乱就管,一管更乱”的怪圈。前几年,对于过度养犬的管理就是一刀切式的“禁养”,甚至一些地方职能部门直接上街打狗,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后来改堵为疏,通过办证的方式让部分狗狗身份合法,比如郑州市区养狗的居民就必须缴纳600元钱为狗办证,以后每年上缴200元的年检费。然而有了合法身份的狗狗,却并不会因此提高素质,狗患依然存在,“狗家长”们甚至因为交过钱办过证,而更加理直气壮,为所欲为了。办证这种简单的管理方式仍旧解决不了狗患,反倒催生了“养犬办”这类单位的泛滥。

  第三,管理方式日趋功利性、赢利性。这次引发争议的郑州“养犬办”就是如此,只收钱不办事,只办狗证,不负责管理,成为一个不公开财政开支,又只管收钱不管事的灰色的“敛财办”。其他地方的相关部门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的“以罚代管”,有的一味抬高养犬办证的门槛,有的搞“高收费限养”,这些做法不仅造成了大量无证的“黑犬”产生,让人与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恶化,更使得养犬管理沦为某些人的敛财借口,从而引发人们强烈的抵触情绪。

  养犬乱象之所以层出不穷,其中有公民素质的原因,但更要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上找症结。

  首先,管理部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承认养犬不仅是一种需要管理的行政行为,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更是一种公民权利,公权不应该过分干涉,该干涉的只能是影响社会、国家利益和影响他人的不合法、不文明行为。为市民提供养犬服务,才是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现在的管理,在概念上不再是管几条狗的问题,而是要通过加强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使得养犬者和不养犬者和谐相处,让狗狗给人类带来快乐而不是烦恼,从而实现狗狗们所谓的权利。

  其次,要通过立法规范管理行为。我国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养犬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法规和办法,而这些法规条例还往往没有从“犬类管理”过渡到“养犬管理”的阶段。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对诸如养犬许可,分类管理、强制免疫,行政处罚、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还可以划分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杜绝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条狗的现象。

  第三,养犬管理要抓关键。狗患的源头还在于人,在于养狗者,依法管理养狗问题,就是要依法管理养狗者。法规并不能包办一切,对于违规养犬者,还应该加强教育,引导。比如有人大代表建议,可以在办理狗证时,由养狗者签署一份文明养狗承诺书;在次年验证时,如果没有做到承诺书上规定的内容,就提高其办证费用以示惩罚。还可以发挥小动物保护协会等社会团体、居委会及物业管理作用,突出综合管理效应,比如对不守规矩、不文明、不自觉的养犬者进行批评、公示,促使他们养成文明养犬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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