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提案内容只有两页A4纸,但是附在后面的联名提案人名单却有4页纸,共43人。这份由全国政协委员、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延云作为第一提案人提出的提案,建议对中小学校的学生食堂免征营业税。
刘延云委员在提案中表示,自2000年1月到2009年1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七个针对高校后勤服务设施优惠税收政策的文件,内容包括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而中小学的后勤优惠政策目前还是空白。
“目前学校食堂的团餐服务已由高校扩展到了中小学领域,一些团餐专业公司以承包食堂的方式也投入了这一领域。如果不能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的减免,企业必然会提高服务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服务对象,也就是中小学生身上。”刘延云在提案中说,税收优惠只针对高校,不涵盖中小学校,有失社会公平。
刘延云在提案中建议,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减征所得税。此外,对于餐饮企业收入中专为中小学生提供送餐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部分免征营业税,减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