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细花:各级检察院应代表公众 向破坏环境提公益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建议:各级检察院应代表公众向破坏环境提公益诉讼
新快报讯 (特派记者 尹辉 郭晓燕 刘正旭 曹晶晶 廖颖谊 陈琦钿)“各级人民检察院应代表国家和公众,对侵害环境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昨日上午,在广东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建议,以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刑事和民事的法律责任。
她说,在我国“污染企业受益,政府埋单,公众受害”基本成为环境污染事件的普遍现象,一些不法企业违法排污,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却往往由政府来处理、埋单,“这也是当前我们基层环保工作者感觉最无可奈何的。”
她说,实践中对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侵权行为大多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但往往导致行政手段在制裁违法、保护环境方面难以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在行政干预失灵的情况下,法律应该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