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干警轮岗可减少牢头狱霸
主持人:在看守所出现意外死亡,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于看管人员监管不利,有一部分是您刚才提到的牢头狱霸,我这儿有一个数据,在今年最高检报告中提到,经过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其中涉嫌犯罪12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看守所如果有牢头狱霸现象,没有看管人员做后盾是不可能的,我们又怎么样去监管牢头狱霸背后的这股隐形力量呢?
何兵:牢头狱霸的问题比较复杂,刚才提了看守人员和犯人比例不协调,8个人看管100个犯人或者被羁押人员,管不过来,就得依靠犯人管犯人,这就会形成牢头狱霸。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把镇压力降低,可以考虑先不羁押那些犯罪信息不是很严重、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审判完直接收到监狱里面。第二,把派出所干警转起来,牢头狱霸一定是靠干警支撑的,干警不支撑谁也做不了牢头狱霸,一个干警在看守所待的时间很长,时间一长容易盘根错节,容易发生问题,有的人和牢头狱霸窜起来,有的人通风报信,一个好的办法就是把干警转起来,看守所的干警干一年换一个地方,可以有效遏制牢头狱霸问题。另外,看守所公开、透明,由人大代表定期进行访谈。现在靠检察院是不行的,人大代表定期或者不定期去看守所看一看,了解一下情况,访谈这些看守人员有没有问题,这也是可以的。
公安局管看守所是问题所在
主持人: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现在“律师会见难”其实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看守所是公安局管的,所以公安局长一句话,这个犯人不让提,律师就见不了了。律师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话,嫌疑人的权利更得不到保障,这方面我们如何改进?
何兵:把它划到司法部,司法部就是国家行政部门,公安局管不着他,这是一个大的体制问题,学界一直提这个建议。
主持人:其实学界一直在提“侦缉分离”,这样的制度设计现在为什么推行不下去?原因是什么?
何兵:公安机关考虑到它的破案率,放在我这里管起来方便,提审比较方便,有的实在着急就揍几下犯人,可能线索就出来了。但是这样问题在哪呢?采用了非法的手段,形成了不法的后果。看守所里面可以获得很多犯罪线索,这是公安机关通常使用的方法,这样对提高他们破案率有一定好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屡屡发生非正常死亡这只是一个表现,还有非正常伤害没死的,现在就是死亡的暴露出来了,打伤了几根肋骨的咱们还不知道,如果犯人在看守所受到非正常待遇,这些人将来对政府会怎么样?会仇恨政府,会培养对我们政府反对的力量,所以不能仅仅看看守所判案比较快、提高侦破率,你还要看到这一方面。
应该有建立专门的验尸官制度
主持人:如果出现非正常死亡后,尸检报告往往成为警察和受害家属双方争执的焦点,有人认为阻碍亲人察看尸检报告是可怕的“公权滥用”,从法律上来讲,亲属有没有权利看尸检报告?
何兵:死者尸体所有权归谁,尸体是谁的?尸体不是国家的,尸体是归亲属的,当然亲属有权查尸体,看尸检报告这是最基本的权利。
主持人:有人提出疑问,这个尸检报告也是公安机关做的,那这个尸检报告怎么做到完全公开、公平、公正呢?
何兵:将来应该有一个专门的验尸官制度。现在公安出现个别问题,导致公信力出现危机,即使公安绝大多数做得的工作比较好,老百姓也不相信你。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没有公信力很可怕的,法律实施要靠国家强推,有公信力以后靠人民自觉遵守,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制定以后,如果老百姓自觉遵守,比如说我们的交通红绿灯,安排了很多警察,还搞一个协警在那看着,成本自然上升了,但如果公信力比较高,到了红灯我就停,到了绿灯就行,就不需要这么多人了,老百姓负担也减轻了,政府责任也就自然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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