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人大代表王军国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许可市检察院对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王军国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衡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王军国,于4月21日对其立案侦查,并报请衡阳市检察院提请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王军国,男,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衡山县政协常委;湖南省金贝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湖南省金贝尔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衡阳市南岳区京湘伟业贸易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2007年5月,王军国因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启动资金严重紧缺,分别找到时任衡山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刘国清和衡山县农业银行行长廖岳平,要求信用联社在县农业银行办理同业存款5000万元。同年8月21日,县信用联社与农业银行签订了约期1年的同业存款5000万元协议书,8月28日,县信用联社将5000万元存入该社在县农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8月31日,王军国安排他人持伪造的印鉴,填制转账5000万元的转账支票,伙同县信用联社营业部经理胡若涛将5000万元转入王军国在南岳区建行开设的“京湘伟业贸易公司”账户上,全部骗取挪用。
为掩盖这一真相,胡若涛协助王军国制作假对账单、利息单及公函,廖岳平受王军国请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把关,致使该笔公款流入王军国的个人公司账户,除2008年9月27日王军国归还县信用联社1700万元外,造成衡山县信用联社经济损失3300万元。王为感谢廖的帮忙,分多次共向廖行贿53万元。
衡山县移民局局长刘钟山和副局长杨名球涉嫌挪用公款近日被刑拘。4月19日,衡山县检察院对刘钟山、杨名球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依法立案侦查,经查:刘钟山、杨名球于2008年擅自将单位公款17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 (来源:新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