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徐伟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建明今天在此间开幕的“2010诉讼监督论坛”上透露,全国检察机关2009年纠正诉讼违法案件12万件,较2005年的6万件翻了一倍,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加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指出,相对于各级检察机关丰富的实践活动而言,当前对诉讼监督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许多理论问题有待进一步论证。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王洪祥透露,中央司改意见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违反规定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机制”,围绕这一改革任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其中提出要建立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条件和范围。此外,《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正在研究的规定,还涉及到规定检察机关对立案监督案件的跟踪监督程序、建立搜查、扣押(含查封)、冻结等侦查措施监督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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