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方案出台时间 |
具体条件 |
北京 |
2012年12月30日 |
2013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详细] |
广东 |
2012年12月30日 |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详细] |
上海 |
2012年12月30日 |
以居住证制度为依据,持《居住证》A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在沪参加中考、高考。[ 详细] |
天津 |
2012年年底 |
具体办法尚未正式公布(家长要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 详细] |
重庆 |
已出台(2013年执行) |
外来务工者需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无社保纳税门槛,随迁子女需在重庆高中就读并具备三年完整学籍[ 详细] |
河北 |
2012年12月22日(2013年执行)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详细] |
内蒙古 |
2012年12月31日(2014年执行) |
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 详细] |
黑龙江 |
已出台(2013年执行) |
须具有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详细] |
吉林 |
已出台(2013年执行) |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其父母在该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详细] |
辽宁 |
已出台(2013年执行) |
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高考[ 详细] |
山西 |
2013年1月1日(2014年执行)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3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
[ 详细] |
山东 |
已出台(2014年执行) |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详细] |
河南 |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执行) |
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详细] |
陕西 |
已出台(2016年执行) |
完整学籍、父母社保缴纳证明及居住证均成为“硬指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4年起可在陕西参加中考,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可选择升入普通高中、高职5年制大专、中专或职业高中;2016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可在陕西参加高考。[ 详细] |
浙江 |
已出台(2013年执行)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有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并具有在浙高中学籍,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详细] |
江苏 |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执行) |
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 详细] |
安徽 |
已下发公开征求意见稿 (2013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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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已出台(2014年执行) |
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参加普通高考[ 详细] |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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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台(2014年执行) |
在该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含2年)高中部的学生可在该市参加高考[ 详细] |
江西 |
2012年12月30日(2014年执行) |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该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本省考生同等录取政策。[ 详细] |
湖南 |
2012年12月24日(2013年执行)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详细] |
湖北 |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执行) |
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详细] |
广西 |
已出台(2013年10月1日执行) |
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详细] |
海南 |
尚未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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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2012年12月31日 |
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而无云南户籍的考生仅可在该省报考三本、专科和高职院校。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 详细] |
四川 |
已出台(2014年执行) |
在四川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该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详细] |
贵州 |
暂行规定出台 |
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 详细] |
甘肃 |
已出台 |
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肃参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具有该省的户籍。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详细] |
宁夏 |
已出台(2014年执行) |
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 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详细] |
新疆 |
异地高考门槛明确 |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