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复议缺乏明确规定,成行政机构家务事 |
北京市某区张琦和11位村民所建仓库被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下了强拆决定书。他们以12名村民名义提起行政复议,而后经区市两级政府,却被告知不能以不能使用“某村12名村民”等不准确的名称,仅立案环节就耗时几个月,张琦难以理解:“行政复议虽免费,可程序却这么繁琐。复议机关会向着我吗?他们可都是一个系统的。行政复议法不好使,原来对它的期望太高了。”其实何止是程序,行政复议法对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明,政府在复议的审议过程也不会向申请者公开,不免让人觉得行政复议是行政机构家务事,申请人不过是“外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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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行政复议成了公民维权的“鸡肋”制度 |
“当前申请行政复议的数量还不如提起行政诉讼的人多,更不用和信访的人数相比!”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说,“当前中国最重要的国情是‘信访不信法’,但信访并不是社会纠纷解决的主渠道,信访甚至带有'拦车陈情告御状,击鼓鸣冤盼青天'的封建色彩。在法治社会,应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认为,当前信访制度不仅成了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而且对诉讼其等其他主要方法构成挑战,如循着信访这条路反复处理,特别是已经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案件再进入信访程序,无疑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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