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田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上午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表示,“申诉难”和“执行难”已经成为司法领域的两大顽症,草案提出了针对性修改意见,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审议时,许多委员建议赋予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执行环节中的监督权,切实解决一些法院执行不规范甚至“不执行、乱执行”现象。
郑功成委员说,司法公正应该包括两个环节,要公正审判,还要公正执行。“不执行、乱执行”既是司法不公的表现,也是司法腐败的表现。草案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法院的规定比较清晰,但对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却不足。案件有没有执行,执行得好不好,应该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为了保证公正审判与裁决、纠正“不执行、乱执行”等情况,应该赋予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执行环节的监督权,把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从审判的环节延伸到执行的环节,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机关对于案件执行的监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