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第三方测温首日未开张 用户称“不划算”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5日15:31
今天,济南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第三方室温检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首日,共有近30位市民向测温第三方打入预约电话,但只是咨询政策,没有一人真正要求第三方去测温。
“家里暖气不热,却苦于没有机构测温提供退费依据。”今年供热季开始之初,很多集中供热用户有这样的抱怨。昨天,在今年供热季开始一个多月后,我省继青岛之后,济南市终于出台居民住宅集中供热第三方室温检测实施细则(试行),由于第三方出具的测温报告可作为取暖用户要求退费的依据,因而备受关注。
按上述实施细则,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供热单位应尽快解决居民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并按规定退费。经一次检测室温不合格的,室温不合格供热天数计为一天。退费标准为,用户室温不合格,室温在12℃-16℃(含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50%;室温低于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100%。测温收费,每户每次为60元。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供热单位须向居民支付检测费用。
目前,济南市政府指定了两家测温第三方,分别是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测温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1:00, 14:
00-17:00。预约电话是0531-82601370、89738400。记者了解到,按照两家测温机构起初上报市物价局的方案,申请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320元。
“收费标准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尽量降低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门槛,如果定得太高,老百姓承担不起的话,执行不了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许彦林说,经过再三权衡,确需居民付费的,每户每次为60元,除此之外,政府还要补贴测温机构每户每次120元。
“这个标准,挣不着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李万升直言,我们投入了两套设备,安排了两组人员,测温设备一套在三千块钱左右,每次入户测温要有折旧,而且人员工资和交通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测温第三方因无利可图而积极性不高,用户也不买账。济南市民刘女士总觉得家里不暖和,早就想申请第三方测温,但是在得知测温程序和收费标准后,她却犹豫了。
刘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房子面积按
100
平方米计算,按照今年的供暖价格,要交2670元的取暖费,平均每天22.25元。而申请第三方测温就得交60块钱,还要预约,即使能确定是供热单位的责任,不用承担测温费,也只能退测温当天的取暖费,低于12度才20多块钱。而且还要请假,搭上半天的时间,很不划算。”
记者了解到,国内已有青岛、郑州等城市实行第三方测温,青岛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93元,而郑州完全免费,这一差异让两座城市政策执行的效果大相径庭,前者因问得多、测得少而遭到冷遇,后者则备受市民欢迎,成为真正的惠民政策。目前,济南市的第三方测温收费标准还仅为试行,不知今后会作何调整?(记者王佳声王建)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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