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才使用中存在女性人才资源浪费现象。55岁退休的规定,使一些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女性在50岁左右就难以得到发展机会,甚至退出重要岗位,影响更多女性成长为拔尖人才,使高层次人才队伍性别结构严重失调。”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代表全国妇联,今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大会发言时说。
甄砚表示,受多种因素影响,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高层女性比例偏低。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是21.4%和17.7%,省、地、县级女干部比例分别是10.6%、13.2%和16.8%,这与联合国提出的女性在决策职位中至少占30%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数量有限。”甄砚说,我国女科技工作者的比重超过1/3,但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女院士、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中的女性、中科院百人计划中的女性等仅占5%左右。在女性比例超过半数的卫生、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也存在女医生多、女院长少,女教师多、女校长少,女编辑记者多、女总编社长少等现象。
“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可以推迟至60岁退休。这项政策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甄砚发言说,2007年,我国首次要求,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2%,结果未达到要求。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不仅影响高层次女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权益保障,而且给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甄砚代表全国妇联建议,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把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及任用机制,大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早日实现在各级决策层有30%女性的目标。
“国家要为女性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甄砚建议,在就业和培训中,坚决反对性别歧视,保障女大学生平等获得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重申并完善相关政策,在高层次人才中率先实行男女平等退休,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尊重女性个体的多样选择;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为妇女平衡工作、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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