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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会主席工资脱离企业 专家称改革还需后文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0年09月04日20:05

  《瞭望》文章:工会改革还需“后文”

  文/杨琳

  北京市总工会近日表示,全市招聘的1013名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中,有十余人担任了街道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主席。而且今后北京市基层工会主席有望实现工资由上级工会负担,“经济命脉”与企业脱离。

  在去冬今春以来一系列劳资矛盾事件的背景下,北京的这一工会改革引发了社会不小关注。此举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基层工会主席“端老板饭碗不敢谈判”的维权瓶颈,体现着中国工会面临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改革方向。

  其实,无论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还是职业化工会主席,都并非北京的首创之举。2002年的黄石模式、2007年的沈阳模式,都是个中代表。

  目前,全国有10个工会干部职业化试点城市,1.4万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仅今年一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投入了近2000万元,用于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地方试点。按照全总的计划,到2011年,将逐步实现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任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的政策。

  然而在地方实践中,围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工会主席的代表性问题。

  《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而外派“嵌入式”的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如果缺乏自下而上的直选过程,容易出现“对上负责”、“眼睛朝上”的情况。一旦工会主席与会员之间缺乏沟通,不能及时了解会员的困难和诉求,掌握其思想动态,就很难有效地为工人代言、维权,难以获得会员的信任和认同;何谈树立工会组织的威信?

  从国内外的工会活动实践来看,专职化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主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环节——由基层工会会员选出、经上级工会培训、辞去企业行政职务以实现专职化、工资收入由上级工会支付、合法权益由工会组织保护。

  可见,工会主席身份职业化迈出了工会改革的第一步,但还远远不是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全部内容。要让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各级政府和工会还要继续努力。

  据悉,北京市总工会未来还将酝酿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等方式,加强基层工会自主履职能力。这表明,改革还有“后文”。期待北京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工会改革持续迈向纵深。□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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