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报业网
14日中午,五华法院法警队长陈某驾驶一辆警车,在云南省总工会门口将骑电动车的周贵程撞伤。昨日,五华法院对其作出暂停履行职务的处理。至于事故责任,目前交警部门还在作进一步调查。
事件:法警队长驾警车撞倒电动车
据悉,事发当日,在云南省总工会门口,一辆法院警车从瓦仓西路上来后左转撞倒了一辆电动车,致使电动车严重变形,电动车车主是53岁的周贵程,事故造成其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他说,“出事后,自己看到从后门下来一名男子,自称是司机,但真正的肇事司机不知道去哪了。”
据周贵程的家属及一位目击者介绍,警车是从瓦仓西路上来的,不远处有禁左标志,车却左转了。当时车速不快,撞到人后没及时刹车,将电动车拖出几米。另有目击者称,真正的司机在出事后就下车走了,坐在车上的男子下来打电话报了警。
随后,自称是司机的男子被带到交警二大队接受调查。周贵程被120送往边防总队医院。当日下午2时,周贵程转到延安医院接受手术。交警二大队表示,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五华法院:驾驶员法警已被暂停职务
昨日,五华法院就此事向媒体通报:14日中午12时,五华法院法警队长陈某因公驾驶云AA237警车回单位的途中,与市民周贵程所骑电动车相碰撞,导致周贵程受伤。陈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并向院领导报告,在伤者入院治疗后为其垫付了前期医疗等费用。
得知此事后,该院一名副院长于当晚带着相关人员到医院看望慰问伤者及家属,予以赔礼道歉。其次,责令陈某写出事故经过、认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处理。责令陈某暂时停止履行职务,并禁止其驾驶单位车辆。同时该院表示,待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后,该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对陈某予以严肃处理。
该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加强对干警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